邵武市發展和改革局

(一)研究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提出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的實施意見,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期規劃、中期計畫和年度計畫。 (二)研究巨觀經濟發展問題,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並協調和監督實施,引導和促進產業結構的最佳化。 2、負責上報社會事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提出政策性銀行貸款建設項目的建議。

職能配置

根據《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關於〈縣(市、區)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南委[2005]14號)和《中共邵武市委、邵武市人民政府關於邵武市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邵委[2005]28號),原邵武市發展計畫局改組為邵武市發展和改革局,對外加掛邵武市物價局牌子,為綜合研究擬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政策,進行總量平衡、綜合協調、結構調整、價格與收費管理,指導全市經濟體制改革、項目開發的市政府巨觀調控部門,正科級。
一、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將原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辦公室)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職能劃入發展和改革局。
(二)轉變的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投融資體制的政策。在國家巨觀調控下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範政府投資行為,逐步建立投資主體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案多樣、中介服務規範、政府巨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資體制。把投資巨觀管理的重點轉到最佳化投資結構和產業結構、搞好重大項目布局、防止重複建設、提高投資效益上來。進一步縮小投資審批範圍,對企業使用非政府投資建設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非重大項目和非限制類項目逐步實行登記、備案制。對必須經行政審批的投資項目,減少審批環節,規範審批程式,設定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和透明度。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後評價制度和監督機制,完善投資審批責任制。
2、強化巨觀調控中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切實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改革和穩定的重大問題的研究,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的全局性工作。加強對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指導和重大問題協調,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3、切實減少行政審批和對經濟活動的直接行政干預,強化研究擬訂發展戰略、發展計畫、規劃和巨觀政策的職責。
(三)強化的職能
1、協調、指導全市項目開發工作,策劃推出科技含量高、對區域經濟拉動大、能形成產業鏈的大項目;
2、全市發展戰略的研究及實施方案的提出,重點是增強經濟發展後勁的各項措施和對策;
3、組織編制全市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以及重點項目和重點前期項目的年度計畫,指導、協調、檢查重點在建項目。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邵武市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提出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的實施意見,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期規劃、中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以及基礎產業、支柱產業等專項發展規劃、計畫;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以及全社會資金等重要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
(二)研究巨觀經濟發展問題,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並協調和監督實施,引導和促進產業結構的最佳化。
(三)組織制訂全市國土開發、整治、保護的總體規劃,以及區域經濟橫向聯合發展的規劃、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搞好全市生產力的合理布局。
(四)指導、促進全市市場體系的建立,組織制定全市性、區域性的批發市場、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搞好社會商品供求量的平衡、總體布局。控制市場物價指數,保持市場穩定繁榮發展。
(五)制訂全市性、區域性價格政策和價格法規實施細則,實施價格監審制度。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管理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提出我市有關價格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廢止和修訂意見,組織指導全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工作。
(六)協調、指導全市項目開發工作,組織實施以項目開發為抓手的工作思路;組織好上級發改委預算內資金的爭取工作,做好爭取國家發改委國債資金的工作,並監督資金使用;核准審批國家規劃的基本建設項目;組織好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的實施,做好重點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市直部門和鄉鎮、街道做好項目儲備和前期工作。
(七)搞好國民經濟運行的預測、監測和分析研究,綜合協調各種經濟槓桿、手段的運用,以及通過各種途徑,促進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的實施。
(八)研究擬定全市利用國外資金及內聯資金的戰略、政策,提出我市利用外資的總規模和投向;核准審批限額以下的外商投資項目。做好對外招商項目的推介工作。
(九)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對改革方案實施過程進行跟蹤、調查和指導,協調方案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指導和協調全市社會保障體制改革工作。
(十)研究社會事業(包括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檔案、旅遊、人口、民族事務、民政、政法、社會保障等)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協調好它們同經濟發展的相互促進關係。
(十一)組織指導各類企業股份制改革,審核轉報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推動股份制企業資產重組,指導和協調企業股票上市工作。
(十二)負責對所屬單位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局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 十三)做好國民經濟動員工作;負責協調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之間的關係;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局設6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1、負責組織、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擬定機關有關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實施,起草機關有關檔案、簡報、紀要和工作總結;負責文書處理、政務信息、信息辦公自動化、信訪、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綜治、計畫生育、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資產、房產和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組織、人事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對全局在職人員進行教育培訓;負責本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管理(包括考核、錄用、任免、調動、獎懲、離退休、辭退職、培訓教育、專業技術幹部管理);負責機構設定、工作職能範圍劃分和編制、職數等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勞動工資管理;負責機關、直屬單位職工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出國(境)人員的有關審批手續;做好職稱評定有關工作。
3、負責制定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研究提出年度的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銜接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計畫;研究年度發展計畫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跟蹤分析經濟政策的影響效果,進行巨觀經濟監測、預測、預警,組織巨觀經濟調查,起草經濟形勢分析報告,提出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組織研究提出中期發展規劃思路,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部門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工作。銜接平衡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關係。組織監督檢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的執行情況,提出計畫、規劃的調整意見。
4、組織全市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負責組織區域可持續發展和重大可持續發展項目計畫的編制;組織有關部門編制環保和土地等資源開發利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5、組織和協調辦理人大建議與政協提案工作,負責相關法規、法制工作。
6、提出物價形勢分析報告及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收集匯總全市物價工作情況,起草物價工作綜合性文稿;組織開展價格政策的研究工作,提出我市有關價格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廢止和修訂意見,負責價格法制宣傳。
7、負責各支部和直屬單位的黨員、幹部、職工的政治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黨員的教育與管理;抓好各支部的幹部隊伍建設;組織黨員過好黨的組織生活;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及時做好機關的直屬單位黨員發展工作;加強對黨員幹部的監督,嚴肅黨的紀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負責許可權內黨員的獎懲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建設、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工、青、婦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工作;負責普法、綜治、計畫生育、勞動衛生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
(二)經濟發展股
1、研究提出全市工、農業經濟的發展戰略、政策建議,提出工、農業發展方向、任務以及經濟結構調整的實施工作;組織研究經濟發展的戰略,銜接平衡工、農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匯總編制全市工、農業中長期規劃。
2、負責上報工、農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提出政策性銀行貸款建設項目的建議。負責匯總編制全市生態環境建設(含水土保持)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謀劃具有區域性輻射使用的產業化示範項目,篩選上報工、農業龍頭企業及高新技術項目,跟蹤督查工、農業重大項目的實施。監測和分析工、農業經濟發展運行情況,調查研究工、農業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及時預警並提出調控措施和政策建議;組織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工、農業發展的其他專題調研。
3、研究提出全市項目成果轉化的發展思路;負責徵集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的最新項目成果和全市企業的技術難題及技術需求;負責向全市企業、投資者推介項目成果並做好匯總服務工作;牽頭籌備、組織我市參加每年“6・18”中國・福建項目成果交易會,組織、協調組委會成員單位做好對接項目的跟蹤落實和服務工作;收集、整理並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遇到的困難,重大問題向市政府匯報;負責爭取省項目成果轉化扶持資金項目的組織、申報、落實工作;組織我市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校開展項目對接項目;跟蹤項目成果轉化落實情況。
4、負責農業、工業、交通、能源項目爭取上級資金補助,並監督實施。
(三)社會事業發展股
1、研究提出全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政策建議,提出社會事業發展方向、任務;組織研究社會事業發展的戰略,銜接平衡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事業中長期規劃。
2、負責上報社會事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提出政策性銀行貸款建設項目的建議。篩選上報社會事業項目,跟蹤督查社會事業重大項目的實施。監測和分析社會事業發展運行情況,調查研究社會事業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及時預警並提出調控措施和政策建議;組織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社會事業發展的其他專題調研。
3、爭取上級對我市社會事業、旅遊、科技、扶貧、以工代賑、商貿、政法系統、黨校、老年活動中心、技術監督、城建、環保等重大項目的資金補助和貼息補助,並監督實施。
(四)投資管理股(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1、組織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本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劃與投資方向,安排市級重點項目計畫;監測和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和措施;指導監督政策性資金的使用方向。
2、審批、核准、登記或轉報許可權範圍內基建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檔案。
3、負責全市利用國際商業貸款項目的轉報;負責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規模、結構和投向的研究;編制全市利用外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負責利用外資形勢分析;做好外債項目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採集和上報工作。
4、擬定《招標投標法》的辦法和配套性政策;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實行招標事項核准制;指定招標公告發布媒介;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實施監督檢查;加強招標項目的招標前與招標過程的監督;加強《招標投標法》的宣傳貫徹與招投標市場服務工作。
5、指導和協調全市的招標投標工作,指定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貫徹實施國家、省上招投標法規,制訂相關的實施意見;監督本市各單位、鄉鎮街道對招投標法規、政策的實施;對招投標過程出現爭議的處理意見的申訴進行調查,並提出裁定意見。
(五)價格與收費管理股(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
1、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負責擬訂許可權範圍內的價格及收費政策;管理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起草擬定單項價格規範性檔案;協調部門的房地產價格管理工作。
2、負責擬定我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組織指導全市開展收費管理工作(含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管理、年審制度和治理亂收費工作);擬定和調整收費標準,直接負責市屬單位的收費監管工作,協調處理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方面的爭議;負責擬定公用事業及經營性收費單項規範性檔案和認識原則;管理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公用事業及經營性收費標準,實施經營性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組織指導、監督有關業務部門對相關收費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政策和法規,組織、指導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工作。
(六)經濟體制改革股
1、研究制定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經濟社會專項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經濟體制改革任務的落實;承擔市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具體工作。
2、指導和推動全市產權制度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研究提出我市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對策和建議,擴大企業直接融資規模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各類企業股份制改革,審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報批工作,推動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研究證券、期貨市場發展問題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經辦市股票上市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邵武市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名(含1名派駐監察室主任編制、1名經濟動員辦公室編制),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領導職數7名(含黨委2名、經動辦1名)。

掛靠單位

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
主要職責:貫徹國務院、中央軍委和省有關經濟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指示,制定全市經濟動員具體規定,組織和審核國民經濟固定資產項目與國民經濟動員項目的銜接;按照軍事需求組織制定國民經濟生產能力(包括軍品)規劃;組織擬定地方經濟、技術動員和軍工轉產方案;組織國民經濟平戰結合、軍民結合技術的研究、推廣與套用,增強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負責全市經濟動員潛力調查工作,研究落實地方經濟、技術資源儲備,指導組織技術力量動員演練;指導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的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戰時組織領導全市經濟動員的實施工作。
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為正科級,行政編制1名。領導職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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