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歷任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綜合事務部副部長、部長、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助理,兼任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廣西冠信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事,田德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
個人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2月,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邵廣毅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經查,邵廣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未經批准私自出國,違規獲取外國永久居留資格;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邵廣毅的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手、不收斂。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邵廣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邵廣毅開除公職處分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按程式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立案審查
2017年5月,經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對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邵廣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邵廣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未經批准私自出國,違規獲取外國永久居留資格;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邵廣毅的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手、不收斂。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邵廣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邵廣毅開除公職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廳按程式報自治區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