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簡介
2010年年7月份,揚州某局長向“小三”書寫的結婚保證書被情人在網上曝光,引起千萬網友關注,官員被曝出婚外戀屢見不鮮。近日,江蘇泰州高港檢察院一公務員因為家庭暴力和婚外情向妻子寫下保證書,承諾永不打妻子、永不提離婚,否則賠償50萬元。不過,他並沒有信守承諾,在保證書被妻子發上網後,二人終於選擇了結束婚姻。
丈夫搞婚外戀致感情破裂
發帖人自稱是一名外地女子,2000年11月份與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的邱聖春結婚。2002年12月,她生下一個男孩,本該是幸福的一家三口,卻因為丈夫搞婚外戀而致感情破裂。
帖文稱,邱在結婚後有多次婚外情,在被發現後,曾經保證不再與其他女性有不正當關係,並先後兩次寫下保證書。保證書寫道,“我因婚後有婚外戀,經常與妻爭吵,經長時間的冷靜思考,很內疚,特向妻子保證,永遠不再打妻子,永遠不會向妻子提出離婚,若有此現象,願拿50萬元作為賠償。”
遺憾的是,保證書只是一紙空文,丈夫婚外情依舊。“他並沒有實現他的承諾,反而對我進行多次毆打,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發帖者傷心地說。2005年春節,他們因丈夫婚外情而爭吵,隨後她帶著小孩回到深圳。年底,邱調到高港區檢察院工作,她曾回去找他,但迎接自己的是“辱罵與驅趕”。
“我只好自己辛苦地帶著孩子。直到2008年,我檢查出來得了甲亢,已經無力再照顧孩子,只好再次打電話給他,希望他能夠負起一個做父親的責任。他同意了。2008年12月我把孩子送回許莊。”
發帖者哭訴,2008年至今,她來到江蘇三次,前兩次他都沒有讓她見孩子。在此期間,他與一名常州謝姓女子長期同居並以夫妻關係對外相稱,並讓孩子改口喊那女人媽媽。“這幾年,他不讓我見孩子,也不讓我進家門。我失去了一個做母親應有的權利。”
妻子說法
離婚後要能經常見孩子
6日上午,龍虎網一版主向記者傳來採訪發帖者黎女士的視頻,視頻中黎女士哭泣著訴說自己的遭遇。“我們之間已經沒有感情,我只想跟他靜下來辦理離婚手續,財產我都不要了,孩子他要就他帶,我已經被他拖了六年了。我發簡訊跟他說,他只回了一句“你去死吧”。”
黎女士告訴記者,其丈夫已經同意協商離婚,但前提是自己放棄所有財產,孩子歸他,只是答應她可以經常看看孩子,下午要去辦理離婚手續。當記者問到,為何不把孩子爭取自己扶養時,黎女士表示無奈,“孩子在這邊能過得好點,只要我經常能夠見到孩子,就心滿意足了。”
6日下午,記者再次致電黎女士,其稱所有的一切都已經和氣解決,但不想再發表任何意見。據龍虎網一編輯稱,當天下午四點鐘,發帖女子打來電話,她與丈夫已經在彼時協定離婚,前夫答應她可以經常探視孩子,並給她三萬元的補償。條件是12月7日中午之前刪除在龍虎社區和其他網站轉載的帖子。
事件進展
高港檢察院
如有違紀嚴肅處理
高港檢察院辦公室負責人告訴記者,上周五該帖子發出來後,他們感到很驚訝,立刻找邱聖春詢問此事,並幫助他們進行協商。該負責人表示,邱聖春在檢察院工作表現很好,去年年底在鄉下掛職村支部書記。
目前,檢察院正對邱聖春進行調查,如發現有違紀違規現象,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