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邯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全市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區域經濟調節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工作;負責全市電力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研究貫徹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土地政策的措施;牽頭推進全市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受市政府委託對相關投融資機構進行巨觀指導。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市級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推進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國家、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省市重點建設項目、重點產業支撐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指導管理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制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七)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全市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和創新能力建設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八)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研究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加快城鎮化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區域經濟合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
(九)承擔市內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定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定市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冶金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十二)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四)擬定能源發展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提出發展新能源和能源行業節能的政策措施;開展能源合作;開展能源問題的前瞻性、綜合性、戰略性研究,組織實施能源產業政策、技術法規和標準,提高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十五)協調、督導和推進東部振興工作,組織制定東部振興專項規劃;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東部振興的各項激勵政策;協調解決東部振興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負責對東部振興目標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考核。
(十六)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推進產業聚集區(園區)建設政策措施,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支持推進產業聚集區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統籌全市產業聚集區建設的組織、協調、考核、督導等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口岸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八)組織、指導全市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市校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組織、政務報告、檔案審核;負責政務信息、對外宣傳、機要保密、文電運轉、政務督辦、目標考核、檔案管理、印章管理、安全保衛、制度建設等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以及發改委網站、視頻會議系統的建設、維護與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和車輛管理,指導委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信訪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組織開展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和軟課題研究;組織或參與、協調有關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草案的調研起草;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負責普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及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
(三)發展規劃處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研究提出推進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小城鎮改革發展工作;負責國內資金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的審核、上報工作;組織擬訂跨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負責資源性城市轉型與可持續發展工作;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安排重點流域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四)國民經濟綜合處(邯鄲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市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對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預測;研究總量平衡,提出經濟調節的目標及相應政策措施建議;組織擬訂年度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速度效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實施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協調、督導和推進東部振興工作,組織制定東部振興專項規劃;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東部振興的各項激勵政策;協調解決東部振興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負責對東部振興目標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考核。
(五)經濟運行調節處(邯鄲市電力辦公室)
監測全市總體經濟運行態勢,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負責擬定煤、電、油、氣、運等各類生產要素的發展戰略和巨觀政策,以及相關建設項目的審批、規劃工作;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研究提出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協調預案,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調整動用重要應急物資儲備的建議;負責電力年度供需平衡、資源配置和行政執法等巨觀管理工作。
(六)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
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牽頭研究和指導擴權縣改革,協調推進城鎮綜合改革試點;指導市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推進全市國有企業改革,負責非國有及非國有控股企業股份制改造工作;推進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
(七)固定資產投資處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法規辦法草案;研究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安排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審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初步設計;編制年度市級政府投資計畫和市級重點項目資本金配置計畫;編報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投資計畫;指導管理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制工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參與管理與投資建設有關的標準定額。
(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
綜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狀況,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擬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年度計畫;負責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組織協調利用外資項目的謀劃和發布;會同有關部門安排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外商投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承辦限額以上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執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負責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
(九)農村經濟處
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組織編制農業和農村發展、生態環境建設、以工代賑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利、氣象等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利、氣象、農業科技、生態建設、以工代賑等方面建設項目的管理;提出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國家、省資金相關項目及投資計畫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
(十)產業協調處
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並組織監督執行;統籌工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謀劃提出主導產業重大結構調整項目、重大產業基地和產業園區;會同有關部門協調重大項目推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實施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產業發展方向及最佳化產業結構的有關政策建議;組織研究加強行業協會建設的有關政策,指導行業協會規範發展;商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的使用方向和重點,負責編制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產業聚集區建設指導管理辦公室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支持推進產業聚集區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統籌全市產業聚集區建設的組織、協調、考核、督導等工作。
(十一)能源處
提出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年度指導計畫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能源行業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擬訂有關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能源行業技術法規和標準,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按照市政府規定許可權,負責審批、核准、審核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參與制訂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核電管理;負責冶金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十二)服務業處
綜合分析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全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組織編制服務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及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現代物流和市場建設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服務業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提出相關的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組織編制全市物流業發展規劃,擬定物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謀劃、推進物流項目,協調現代物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負責具體日常工作的聯絡、協調和政策落實的督促工作。
(十三)高技術產業處
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等工程,協調重大高技術項目推進工作;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十四)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
綜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制定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能源資源節約、再生資源利用、企業和城鎮污水治理、城鎮垃圾處理等項目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承擔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邯鄲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廢舊金屬資源管理工作,指導散裝水泥推廣、節能監察工作。
(十五)社會發展處(邯鄲市深化醫療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綜合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全市社會發展規劃,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新聞出版及文物等發展政策;編制下達全市人口、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招生等年度計畫;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的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參與對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和中國小校的新建、變更及撤銷的審核工作;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和相關產業發展,促進社會公共服務均等化;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擬訂相關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承擔市深化醫療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方案、政策和措施的建議。
(十六)財政金融貿易處
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運行形勢;參與研究提出我市貫徹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按分工負責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工作;牽頭推進全市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發展及政策的制定;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組織擬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畫調整建議;研究提出糧食、棉花等重要商品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市級儲備,擬訂相關物流發展規劃;安排流通業和流通基礎設施項目,提出相關的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
工作動態
市發改委迅速貫徹落實全市大討論活動會議精神
2013年5月10日上午,全市開展“解放思想、改革開放、創新驅動、科學發展”大討論活動動員大會後,市發改委黨組迅速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在進一步學習省委書記周本順、市委書記高宏志講話精神的基礎上,對發改系統開展“解放思想、改革開放、創新驅動、科學發展”大討論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11至12日,利用周末休息時間,由機關黨委牽頭,綜合處、辦公室及相關業務處室配合,結合我委職能,研究制定了《關於在全委開展“解放思想、改革開放、創新驅動、科學發展”大討論活動的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和《關於成立解放思想、改革開放、創新驅動、科學發展大討論活動領導小組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經13日周一例會討論通過。
13日下午,我委召開機關全體幹部職工、委屬單位縣級幹部和班子成員100多人參加的“解放思想、改革開放、創新驅動、科學發展”大討論活動動員會。會上,黨組書記、主任高和平傳達了高宏志書記講話精神和委領導班子會議貫徹落實意見,並對全市發改系統開展大討論活動中重點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高和平主任提出了發改系統開展大討論活動的總體思想、任務目標和方法步驟,對“十項主要任務,七個攻堅戰”重點工作進行了目標量化和任務分解,明確了縣級幹部、牽頭處室、配合處室責任分工,落實了對標目標。
為加強對大討論活動的組織領導,委黨組成立了以黨組書記、主任高和平任組長,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曉濤任第一副組長,其他縣級領導和建投公司、項目諮詢中心主要領導為副組長,各處處長和委屬科級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大討論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機關黨委,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奎昌兼辦公室主任。組成了綜合組(機關黨委)、對標晉位推進組(綜合處)、督導組(監察室)、宣傳保障組(辦公室)、成果組(規劃處)五個推進組開展工作。
最後,高和平主任強調,發改系統要以項目建設為綱,圍繞重點項目做文章。通過開展大討論活動,促進全體幹部職工觀念上有新轉變,工作上有新標準,作風上有新改進,努力推動全市發展改革事業更好更快更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