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環境保護局

邢台市環境保護局

邢台市環境保護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國家、省和市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

市局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司國亮(主持市環保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齊有主(協助局長抓全面工作,負責市環保局大氣污染防治協調小組工作)

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王洪飛(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室、人事科、環境執法監管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田朝暉、徐懷亮、郭秋瑩(女)

黨組成員、調研員:張斌、李現民、王玲玲(女)

黨組成員、監察支隊隊長:岳光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擬訂全市環境保護政策、規劃、管理辦法和措施,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實施國家、省環境保護地方性標準、基準和技術規範,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市內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縣(市、區)政府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三、負責落實全市減排目標。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提出全市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督辦、核查各縣(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參與指導和推動全市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
五、負責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涉及環境保護的有關政策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審批重大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國家及省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
七、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指導、協調和監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貫徹落實國家、省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市級環境監測網和全市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負責推進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制訂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志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濱河青青家園小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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