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市委機構
機構改革後,邢台市委設定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12個(設在相關部門的市委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限額)。工作機關分別是:
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統一戰線工作部、政法委員會、研究室、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研究室)、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室)、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市教育局)、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信訪局、老幹部局。
其中,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市委辦公室掛保密機要局(市國家保密局、市國家密碼管理局)牌子;組織部掛市公務員局牌子;宣傳部掛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牌子;統一戰線工作部掛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市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掛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牌子。教育工作委員會與市教育局合署辦公,不計入機構限額。
政府機構
邢台市人民政府設定工作部門34個,分別是:
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局、科學技術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民族宗教事務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商務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衛生健康委員會、退役軍人事務局、應急管理局、審計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體育局、統計局、人民防空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局、醫療保障局。
其中,市政府辦公室掛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市政府研究室牌子,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科學技術局掛外國專家局牌子;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掛城市管理局牌子;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掛文物局牌子;衛生健康委員會掛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應急管理局掛地震局牌子;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知識產權局牌子;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掛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行政審批局掛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
時間安排
根據全省統一安排,市級機構改革在12月底前基本完成,縣級機構改革方案於12月底前經市委審核後報省審批,2019年1月底前基本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