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寧區扶貧辦

1、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城區黨委、政府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當好城區黨委、政府在扶貧開發工作中的參謀助手。 2、研究擬定全城區扶貧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發展目標,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4、管理扶貧項目,與城區有關職能部門協調審定扶貧項目,做好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

1、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城區黨委、政府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當好城區黨委、政府在扶貧開發工作中的參謀助手。2、研究擬定全城區扶貧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發展目標,經批准後組織實施。3、認真執行上級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加強扶貧資金管理,制定年度扶貧計畫,擬定資金使用分配方案,監督、檢查扶貧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4、管理扶貧項目,與城區有關職能部門協調審定扶貧項目,做好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配合審計、監察部門對扶貧資金項目進行審計和監督檢查5、動員城區級機關、單位、團體參與扶貧,做好區、市機關掛鈎、幫扶的協調服務工作。6、根據國家扶持貧困標準,確定扶貧對象,幫助基層解決扶貧工作中的特殊困難,做好扶貧監測、統計工作。7、做好本城區內扶貧貼息貸款的調查、統計和發放工作;落實移民安置工作,調解異地安置工作中湧現各種糾紛,維護社會穩定。8、做好科技扶貧工作,多渠道多層次地對貧困地區的幹部民眾開展科技培訓,提高勞動素質和生產力水平。9、指導鄉(鎮)搞好扶貧工作。10、承辦城區黨委、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