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方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範人才、勞動力就業市場。
(三)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統籌協調選拔高等院校優秀畢業生赴基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擬訂全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的統籌辦法;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參與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
(八)研究擬訂引進國外智力政策與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行政許可事項管理工作;綜合管理來我市工作的各類外國專家;負責外國專家表彰獎勵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引進海外研發團隊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領導成員
李連鶴(局黨委書記、局長)
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並分管市外國專家局、市城鎮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市委保健委員會辦公室、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
潘宏剛(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公務員管理科、市人才中心、市人事考試辦公室、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辦公室。
畢麗華(局黨委委員、紀檢書記)
負責局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郭慧(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遼陽技師學院。
方有志(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局人力資源開發與市場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職業能力建設科、失業保險科,市勞動就業局、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辦公室、市政府績效考評目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富文俊(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局政策法制科、農民工工作科、勞動關係科、醫療保險科,市勞動監察局、市勞動爭議仲裁院(局信訪辦公室)、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生育保險業務工作,協助楊達局長分管市城鎮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石雷(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局辦公室、軍官轉業安置科、工資福利科、公務員錄用流動科、公務員培訓教育科,市軍轉幹部培訓中心(市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辦公室)、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辦公室、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管理服務站。
李軍(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局規劃財務科(基金管理監督科)、養老保險科、工傷保險科、農村社會保險科,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市勞動保障信息中心,協助楊達局長分管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