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朝官制

遼朝官制,是契丹貴族建立的政權,在皇帝之下設立了兩套官僚機構:一是北院,掌管朝廷大政及契丹本部事物;另一是南院,掌管境內漢人州縣等事。

遼朝是契丹貴族建立的政權,在皇帝之下設立了兩套官僚機構:一是北院,掌管朝廷大政及契丹本部事物;另一是南院,掌管境內漢人州縣等事。俗稱北面官、南面官。北面官設有北、南樞密院,有樞密使、知樞密院事等為其長官。北樞密院掌管全國軍政,類似唐朝的兵部;南樞密院掌管銓選、丁賦等政。樞密院下還設北、南宰相府(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為正式官名),北、南宰相都由皇族耶律氏和後族蕭氏所把持。此外還有北、南大王院、宣徽院、敵烈麻都司、夷離畢院等。《遼史•百官志一》說:“北樞密視兵部、南樞密視吏部,北、南二王視戶部,夷離畢視刑部,宣徽視工部,敵烈麻都視禮部,北、南府宰相總之。惕隱治宗族,林牙修文告,于越坐而論議以象公師。”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台、院、寺、監、諸衛等官,多用來安置漢人的,但是並無實權。地方的燕雲十六州等漢人居住區,實行州、縣兩級制,州長官為刺史,縣長官為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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