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遼寧葫蘆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於2000年7月20日正式成立,機構規格為正處級,為遼寧出入境檢驗檢疫
局的分支機構,現有職工17人,大專以上學歷16人,其中碩士1人。葫蘆島檢驗檢疫局綜合實驗室是一個檢驗設備和環境設施配套較為齊全,檢測技術較為完善,管理手段較為科學的檢測機構,能夠開展礦產品檢驗,於2002年9月通過了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證,並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管轄範圍
負責葫蘆島地區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和監督管理,執行遼寧檢驗檢疫局賦予的其他任務。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管,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防接種和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辦理上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授權的動植物檢疫審批,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四)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一般包裝和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負責進出口商品鑑定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鑑定,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工作。
(五)負責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產品等的生產(養殖、種植)、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衛生、檢疫註冊,負責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和出口質量許可工作,負責實施進出口產品、體系認證和實驗室認可、檢驗員認可等工作,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七)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貨櫃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鑑定,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貨櫃、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執行國家、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署和有關檢疫、檢驗的國際協定、協定和議定書等,負責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檢驗協定的實施工作。
(九)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十)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提供有關信息。
(十一)負責對所轄區域內各類涉外檢驗檢疫、鑑定和認證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科技、標準化和信息化工作。
(十三)負責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外事、財務、基建、物資管理、紀檢監察、審計、精神文明建設與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科室
(1)辦公室。協調本局日常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檔案、秘書等事務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和外事管理工作;負責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以及黨務、工會、共青團、行政監察和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2)檢驗檢疫科。負責出入境化工、礦產品、紡織、輕工產品、包裝的檢驗和監管工作;負責出入境機電儀、金屬材料的檢驗和監管工作。
(3)鑑定管理科。負責出入境人員、農、蓄、食品檢疫檢驗和監管工作;負責出入境船舶、貨櫃的檢驗檢疫和監管工作,以及港口衛生的檢疫監管工作。
(4)綜合科。負責檢務(受理報檢、計費、簽證放行)及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政策法規及執法檢查與監督管理的協調工作;負責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發和調查工作。
聯繫地址
葫蘆島市龍灣大街37-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