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政策,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
(二)制定並組織落實防空襲預案,建立輔助決策系統;指導、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措施。
(三)收集、研究、匯總人民防空信息,為政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四)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與城市相結合的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地下防護空間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五)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警報、通信建設規劃、計畫,組織協調通信保障工作。
(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監督民眾防空組織的組建、訓練和演習工作。
(七)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套用和交流。
(八)負責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國有資產。
(九)協助地方黨委和同級軍事機關考察、任用下一級人民防空部門的領導幹部。
(十)承辦省政府賦予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保障任務。
(十一)承辦省政府和省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人民防空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協助辦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涉及人民防空發展方向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擬訂有關政策,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組織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指揮救援處。
擬訂省級防空襲預案,組織指導擬訂城市防空襲預案,協調預案實施工作;指導監督全省重要防護目標落實防護措施,組織指導人民防空疏散準備工作;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開展人民防空訓練、演習;收集、研究、匯總有關空襲信息、資料;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擬訂人民防空技術保障措施;負責全省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協調完成省政府賦予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有關保障任務。
(三)通信信息處。
起草人民防空警報和通信信息的規劃、政策和法規草案;負責全省人民防空通信戰備執勤、隊伍建設以及訓練、科研等工作;管理人民防空警報報知網和指揮通信網;協調防空通信信息保障工作。
(四)工程處。
起草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開發利用方面的政策和法規草案;編制並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組織人民防空工程設計方案論證評估;組織初審人民防空大、中型工程項目設計任務書和擴初設計;審查人民防空工程設計單位的資格認證、工程設計質量;監督檢查獨立式人民防空大、中型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程施工質量和工程定額;組織人民防空大、中型工程驗收;組織人民防空科研項目可行性論證和學術交流;負責擬訂人民防空平戰結合政策,指導人防工程的開發利用工作。
(五)計畫財務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防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省人防財務和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規章制度草案;負責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的管理與監督;負責全省人民防空綜合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辦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離退休幹部工作;協助地方黨委考察、任用下一級人民防空部門的領導幹部。
設定紀檢組 負責紀檢工作。
現任領導
主 任:王德波
副主任:郭天貴 孫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