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礦廢水包括選礦工藝排水、尾礦池溢流水和礦場排水。選礦工藝排水一般是與尾礦漿一起輸送到尾礦池,統稱為尾礦水;因此選礦廢水處理也稱為尾礦水處理。
選礦廢水具有水量大,懸浮物含量高,含有害物質種類較多而濃度較低等特點。每噸礦石的選礦用水量為5~10噸。1973年中國選礦廢水排放量達10億立方米。選礦廢水中的主要有害物質是重金屬離子和選礦藥劑。重金屬離子有銅、鋅、鉛、鎳、鐵、鋇、鎘等,以及砷和稀有元素等。在選礦過程中加入的浮選藥劑有如下幾類:①捕集劑:黃藥(ROCSSMe)、黑藥【(RO)2PSSMe】、白藥【CS(NHC6H5)2】。②抑制劑:氰鹽(KCN,NaCN)、水玻璃(Na2SiO3)。③起泡劑:松根油、甲酚(C6H4CH3OH)。④活性劑:硫酸銅、重金屬鹽類。⑤硫化劑:硫化鈉。⑥礦漿調節劑:硫酸、石灰等。一些金屬礦山選礦廢水水質如表。
選礦廢水不經處理排放或流失會嚴重污染水源和土壤,危害水產和植物,淤塞河流、湖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三井金屬礦業公司神岡鉛鋅礦選礦廢水和冶煉廠鎘車間廢水排入神通川,水體和農作物受到污染,當地居民由於長期食用受鎘污染的水和稻米,1951~1968年有200多人患鎘中毒症,稱痛痛病。中國的有色金屬礦山大多分布在長江以南,選礦廢水的排放對河流、湖泊水源和農業、漁業生產造成很大威脅。有的河流、湖泊被尾礦淤積,浮選劑臭氣四溢,使魚類受污染而不能食用,漁業減產。
尾礦池是大容積的沉澱-貯存池,可以利用地形設定在峪谷、坡地、河灘或平地上,以堤壩圍築而成。池內設定排水井和排水管,或沿邊緣開設排水溝,尾礦水在池內澄清淨化後溢流排出。尾礦水中的懸浮物沉澱在池底部貯存。廢水在池內至少停留一晝夜。此法可有效地去除廢水中的懸浮物,重金屬和浮選藥劑含量也有所降低。停留時間愈長,處理效果愈好。尾礦池溢流水可循環使用。重選、磁選和單一金屬礦的簡單浮選,對水質要求不高,水循環利用率可達80%,或完全不排水。當尾礦顆粒極細以及部分呈膠體狀態,可向尾礦水中投加混凝劑以加速澄清過程和提高處理效果。如在尾礦水中投加石灰,可去除60~70%的黃藥和黑藥。
尾礦池上清液如達不到排放標準時,應作進一步處理。常採用的處理方法有:①去除重金屬可採用石灰中和法和焙燒白雲石吸附法。去除 1毫克銅需石灰0.81毫克,1毫克鎳需石灰0.88毫克,pH要求控制在8.5以上。用粒度小於 0.1毫米的焙燒白雲石吸附可去除銅、鉛離子。去除1毫克銅需白雲石25毫克,1毫克鉛需白雲石2.5毫克。②去除浮選劑用礦石吸附法,採用鉛鋅礦石可吸附有機浮選劑,去除1毫克有機浮選劑需鉛鋅礦石200毫克。用活性炭吸附法處理更為有效,但價格昂貴。③含氰廢水主要採用化學氧化法,如漂白粉氧化法;也可用硫酸亞鐵石灰法和鉛鋅礦石法除氰,每克氰加200克礦石,可去除簡單氰化物約90%,或複合氰化物約70%。高濃度含氰廢水可以回收氰化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