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2005年殘疾人工作要點

(二)抓好社區殘疾人工作。 (一)、全面完成“十五”殘疾人康復重點工程。 (四)推動殘疾人體育工作。

2005年全市殘疾人工作,要繼續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4]076號),在省殘聯的指導下,在市委政府的領導下,全面完成殘疾人事業“十五”計畫。圍繞帶領殘疾人共建小康社會的目標;按照“城市抓社區,農村抓鄉(鎮)”的要求,突出資金籌措的重點;抓住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社會保障、法制維權等關係殘疾人基本需求的基礎性工作,搞好“十五”計畫完成的查漏補缺,科學評估;制定殘疾人事業“十一五”規劃。同時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 加強各級殘聯組織的自身建設。按照“城市抓社區,農村抓鄉(鎮)”的要求,加強殘聯組織建設,培訓基層殘聯幹部、完善發揮縣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功能,增
強為殘疾人服務的實力。
(一)加強辦事處、鄉(鎮)殘聯組織建設。要求鄉(鎮)殘聯組織健全,有專(兼)職殘聯理事長,辦公室地點有牌子,殘聯工作職責上牆,檔案健全,殘疾人基本情況清楚。
(二)抓好社區殘疾人工作。繼續落實《遵義市關於加強社區殘疾人工作的意見》。要求殘疾人協會發揮作用,做到有統一標識,有協會工作制度,檔案健全。兩表(殘疾人登記表、貧困殘疾人登記表)、兩冊(助殘志願者、殘疾人就業登記冊)、兩簿(走訪慰問殘疾人、殘疾人求助登記簿)登記詳實。
(三)開展專門協會活動。殘疾人專門協會要定期開展活動,活動時間、地點、內容、參加人員記載詳實。
(四)充分發揮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的服務功能。縣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要嚴格按四位一體的要求,發揮服務於殘疾人的作用,根據殘疾人的實際需求開展各項服務工作,不得以任何藉口用於其他方面。
(五)抓好殘聯幹部培訓。市對縣、區(市)殘聯理事長進行理論和業務知識培訓5—7天。縣、區(市)殘聯要對鄉(鎮、街道)殘聯理事長進行培訓3—5天。要有培訓時間、地點、內容、個人的心得體會或試題單。
(六)做好殘疾人證的核發與管理工作。各縣、區(市)殘聯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中國殘疾人評定實用標準》核發殘疾人證,規範管理工作。“十五”期間核發證數量達殘疾人數的80%。
二、強力推進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和扶貧工作。
圍繞幫助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社會保障、法制維權,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創造條件。根據省殘工委下達任務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完成“十五”殘疾人康復重點工程。落實《關於開展城市社區及農村基層康復服務的若干意見》(黔殘聯[2004]141號)和第三次全市殘疾人康復工作會議精神,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1、繼續開展“五個一”康復工程捐贈活動。完成100萬元捐款的指導性計畫。資助1000名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100名貧困殘疾人安裝假肢;100名貧困聾兒進行語言訓練;100名貧困殘疾人配用品用具;1000名農村貧困殘疾人扶貧解困。具體實施按《關於2005年在全市繼續開展“五個一”康復工程捐贈活動的通知》(遵市殘工委[2004]08號)。
2、執行《國家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嚴格按遵市殘聯(2004)52號《關於認真執行國家專項彩票公益金殘疾人康復項目貴州省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將項目落實到人,追蹤受助項目實施情況,準確無誤報送有關資料。
3、抓好“視覺第一中國行動”項目實施。完成白內障復明手術1468例,人工晶體植入率80%。完成低視力配用助視器76例,低視力兒童家長培訓15名。
4、搞好聾兒語訓。對110名聾兒進行語言訓練、110名聾兒家長進行培訓,完成“聽力助殘”助聽器供應46台。
5、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仁懷、湄潭、務川縣要繼續搞好精神病防治試點工作。使精神病患者監護率達95%、顯好率達65%、社會參與率達55%、肇事率下降到0.2%,達到中殘聯試點工作要求。
6、麻風畸殘康復。完成麻風畸殘矯治手術22例;完成裝配防護輔助用具291件,完成康復訓練裝配用具77名。
7、殘疾人用品用具供應服務。完成假肢裝配120人;殘疾人用品用具供應2286件;矯形器裝配55件。
8、社區康復與服務。完成肢體殘疾人康復訓練49名;腦癱兒童康復訓練12名;智殘兒童康復訓練48名。貫徹落實《關於開展城市社區及農村基層康復服務的若干意見》(黔殘聯[2004]141號)的通知,做到六有:有計畫安排、有試點單位、有檔案資料、有專(兼)職康復員、有訓練記錄、有社區康復和“五個一”康復工程進社區工作記載。
(二)、勞動就業
1、搞好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城鎮職業技術按殘疾人自願和市場需求對420名殘疾人進行職業技術培訓,培訓後就業率必須在70%以上。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採取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對1740名殘疾人進行種植、養殖業技術培訓。
2、推動殘疾人就業。積極推行分散按比例就業100人。鼓勵支持集體從業150人,個體開業346人。盲人保健按摩培訓30人,推薦其就業。
3、依法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全市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300萬元(其中市直徵收100萬元)。
4、加大對貧困殘疾人的扶持力度。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4]76號),實施“五個一”康復工程扶貧解困項目,採取送技術、送實物的方式,扶持農村貧困殘疾人1000人,確保經過扶持使貧困殘疾人家庭人均純收入增加200元。
5、搞好殘疾人危房改造調查登記,爭取得到上級殘聯和各級政府對殘疾人危房改造的重視和支持。(三)殘疾人教育
1、監督落實《長江新里程計畫》“中西部地區盲童入學項目”276名和“扶殘助學”項目132名、“春雨行動”項目29名殘疾兒童助學經費發放,確保經費使用的真實性、準確性。
2、檢查監督市殘聯、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關於對特教學校(班)寄宿制三類貧困殘疾兒童少年實行生活補助的通知》資金使用情況。
3、搞好《國家彩票公益金助學項目》130名受助殘疾兒童資金管理、使用。監督檢查受助殘疾兒童少年的學習情況,按要求報送資料。三、宣傳文體
搞好殘疾人宣傳文體工作,促進政府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各界加大對殘疾人需求密切相關等領域的工作力度,推動殘疾人健康持續地發展,切實做好殘疾人宣傳文體工作。
(一)各縣、區(市)要明確專人負責宣傳工作,辦好每月一期工作簡報,10篇以上稿件在市以上報刊登載。落實社會各界人士撰寫新聞宣傳稿件刊登後稿酬鼓勵兌現工作;開展殘疾人好新聞評獎活動。
(二)認真組織開展第十五次“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活動,按時報送活動總結。
(三)組織志願者助殘。開展“志願者助殘”、“紅領巾助殘”、“一助一”、“多助一”等扶殘助殘活動,向殘疾人家庭送溫暖。
(四)推動殘疾人體育工作。組織動員參加民眾性體育活動殘疾人達10%,其中參加特奧活動的智力殘疾人增加到400人,選拔參加競技體育項目殘疾人運動員的人數要增加。
四、依法做好維權保障工作。依法推進殘疾人事業,開展殘疾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一)繼續落實《關於殘疾人優惠政策的若干規定》(市政府[2000]第20號令)。縣、區(市)要制定(修改)實施殘疾人的優惠政策,積極推進人大、政府、政協進行專項檢查,以促進扶助殘疾人的法律和規定落在實處。
(二)開展法律援助。為經濟困難且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殘疾人提供優先、優質、優惠的法律援助。
(三)發揮“殘疾人維權示範崗”作用。檢查督促指導“殘疾人維權示範崗”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情況,按時報送當年維權工作資料。
(四)做好殘疾人來信來訪接待工作。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就地解決問題,真情、真心做好殘疾人來信來訪工作,實實在在幫助殘疾人解決實際問題,做到件件有結果。
(五)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要貫徹落實《遵義市關於開展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區)工作的通知》,加快各縣、區(市)無障礙設施建設的進程。
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
二OO五年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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