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基層殘聯組織建設重點,主要圍繞基層組織建設,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增強為殘疾人服務的實力。
1、抓殘聯幹部培訓。市對縣、區(市)殘聯理事長進行理論和業務知識培訓。縣、區(市)殘聯應對鄉鎮(街道)殘聯理事長進行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培訓。
2、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我市有開發區、習水、仁懷、務川、鳳岡、餘慶等縣、區(市)殘聯應換屆,請在2004年9月以前完成此項工作。
3、抓緊基礎設施建設。(1)“遵義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爭取主體工程2004年10月完成。(2)督促各縣基礎設施建設。習水、務川、道真要爭取《長江新里程計畫》(貧困地區基層殘疾人綜合服務)項目配套設備。餘慶、桐梓、遵義縣、鳳岡等縣要按四位一體的要求發揮作用服務於殘疾人。
4、抓好社區殘疾人工作。要認真落實《遵義市關於加強社區殘疾人工作的意見》(遵市民政[2003]29號)。紅花崗要按“全國社區殘疾人工作示範區”的要求,做好各方面工作;開發區和各縣、(市)的社區殘疾人工作要提高水平,在全市社區共建中突出殘疾人工作的特點和要求。
二、保障殘疾人的基本生活。圍繞幫助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社會保障、法制維權等,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創造條件,結合省殘工委下達的任務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成殘疾人康復重點工程推進康復工作。落實好《關於
進一步加強殘疾人康復工作意見的通知》(遵府辦發[2003]23號)和第三次全市殘疾人康復工作會議精神,重點完成以下康復工作任務。
5、繼續在全市開展為“五個一”康復工程捐贈一元錢活動,力爭籌集資金100萬元。
6、抓好“視覺第一中國行動”項目實施,完成白內障復明手術1472例,人工晶體植入率80%;完成配用助視器76例,低視力兒童家長培訓15名。
7、聾兒語訓堅持在遵義市聾兒語訓部(遵義縣)進行訓練為依託,使尚有殘餘聽力兒童開口說話。計畫對92名聾兒語言訓練、92名聾兒家長進行培訓,完成“聽力助殘”助聽器供應46台。
8、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仁懷、湄潭、務川縣要開展“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精神病防治覆蓋139萬人口康復工作。精神病患者監護達到95%,顯好率65%,社會參與率55%,肇事率下降到0.2%以下。做好自查準備工作接受中殘聯的中期檢查。
9、麻風畸殘康復。幫助麻風畸殘者矯正畸形改善功能,回歸社會生活,完成麻風畸殘矯治手術22例;完成裝配防護輔助用具291件;完成康復訓練裝配用具77名。
10、殘疾人用品用具供應服務。通過普及型假肢裝配,推廣使
用功能補償型矯形器,使殘疾人補償功能輔助生活參與社會活動,完成假肢裝配任務120人;完成殘疾人用品用具供應2286件;完成矯形器裝配任務55件。
11、社區康復訓練與服務。採取就近、就地、經濟適用簡便易行的特點,完成肢殘成人康復訓練69名;完成腦癱兒童康復訓練12名;完成智殘兒童康復訓練48名(機構訓練24名,家庭訓練24名)。
(二)勞動就業。
12、積極推行分散按比例就業100人;鼓勵支持集體從業206人;個體開業346人。依法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300萬元(其中市直徵收100萬元)。盲人保健按摩中級職稱培訓30人,其就業力爭實現100%。城鎮殘疾人職業技術培訓450人;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2260人。
(三)殘疾人教育。
13、協助抓好現有特教學校和特教班三類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的入學率和鞏固率。特別要關注《長江新里程計畫》“中西部地區盲童入學項目”256名和“扶殘助學、春雨行動”項目132名殘疾兒童救助費發放的真實性、準確性。落實好《關於對特教學校(班)
寄宿制三類貧困殘疾兒童少年實行生活補助的通知》。
(四)宣傳文體。
14、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國殘聯第四次代表大會精神。認真組織開展第十四次“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活動。市及各縣、區(市)殘聯要辦好工作簡報,做好鼓勵殘聯幹部和社會各界撰寫稿件工作。
(五)法制與維權。
15、要進一步落實市人民政府《關於殘疾人優惠政策的若干規定》,縣、區(市)要制定(修改)實施殘疾人的優惠規定。各級人大、政府、政協要進行專項業務檢查,以促進扶助殘疾人的法律和規定落在實處。開展法律援助。為經濟困難且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殘疾人提供優先、優質、優惠的法律援助。做好殘疾人來信來訪工作。按遵市建(2003)082號《關於開展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區)工作的通知》,積極推行無障礙設施建設。
三、主要措施
1、依法推進殘疾人事業。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遵義市關於殘疾人優惠政策的若干規定》。
2、堅持社會化工作方式。繼續抓好由市殘工委成員單位倡議的已產生良好效果的在全市繼續開展為“五個一”康復工程捐贈一
元錢活動(即:資助100名殘疾人安裝假肢;資助100名貧困肢殘
人購買輪椅;資助100名聾兒搞語言訓練;免費為100名麻風畸殘者裝配用品用具;援助1000名農村殘疾人脫貧),力爭籌集資金100萬元。以此為載體推動殘疾人事業的發展。
3、政府各部門將相關殘疾人工作納入職責範圍,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形成良好的殘疾人事業的工作機制。
4、殘聯組織要發揮“政治代表、公益服務、行業管理”的職能作用和反饋信息的橋樑作用,思考工作,制定方案,協調關係。要貫穿“四千”工作精神,即:“說盡千言萬語,想盡千方百計,吃盡千辛萬苦,走進千家萬戶”,為殘疾人奔小康鋪路搭橋,團結廣大殘疾人一起開拓殘疾人事業的新局面。
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
二OO四年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