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物價局

遵義市物價局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有關價格法規;擬定地方性價格、收費管理辦法;參與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主要職責

2、貫徹執行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 價格體制改革及價格巨觀管理措施;負責“入世”後我市價格對策的研究和價格水平的銜接工作,研究提出運用價格槓桿等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

3、按《貴州省價格管理目錄》許可權, 審查報批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價格目錄; 管理國家行政機關收費、事業性收費;負責建立健全並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年檢年審制度;統籌協調重要商品儲備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和投放使用。?

4、負責價格預測、預警和監審; 調查分析市內外市場價格變動情況,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發布價格公告;指導協調行業價格,組織實施農副產品成本調查。?

5、負責建立健全全市公益性服務價格、 公用事業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的聽證會制度。?

6、組織開展全市商品和服務價格及國家機關和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負責價格案件的裁決複議和應訴工作;組織、指導職工物價監督檢查等民眾性監督活動。?

7、負責地區、部門、 行業間的價格銜接,指導、監督市直業務主管部門和縣、區(市)及企業的價格管理工作; 協調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收費和事業性收費爭議。

8、監督管理全市價格鑑證、價格評估機構,負責對全市價格鑑證、價格評估中介機構和執業人員的資格確認工作。?

9、承辦市人民政府及省物價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能: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訪、保衛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及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與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價格管理科

職能: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價格改革方案,擬定價格管理辦法;制定和審批《貴州省價格管理目錄》中由市級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核發收費許可證;編制全市農產品和工業品價格改革和價格調整計畫,協調處理有關價格爭議;組織實施房地產價格改革方案;擬定土地基準地價、公有住房租金標準和房地產價格管理的政策、法規;監督、指導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指導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出讓、轉讓的價格管理;管理房地產買賣、租賃、抵押、典當和其他有償轉讓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等經營活動中的中介服務收費。

收費管理科

職能:組織實施收費改革方案,貫徹執行《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審核收費項目和標準,核發《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和《貴州省經營性收費許可證》,並開展年檢年審工作;實施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員證的管理和審驗,指導、協調全市各縣區和市直各部門的收費管理工作;取締不合理收費,規範收費行為。協調處理有關收費爭議。

價格監測

職能:調控科 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價格監測和調控工作,對重要商品、服務價格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和非常時期市場價格的波動情況進行調查、預報和分析;對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影響進行跟蹤和反饋;對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和協調製度,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和建立價格調節基金,加強管理工作;參與市場流通體制改革和重要生產資料市場、要素市場、農貿市場的協調工作;對全市重要產品生產成本進行調查、分析、匯總,負責統一組織和指導農本調查工作;負責煤炭價格調節基金日常管理工作。

檢查科

職能:(1)依法查處遵義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外商投資企業駐遵機構、外省市自治區駐遵機構、其他組織和個體經營者的價格違法行為。

(2)依法查處國家和省價格監督檢查機構委託的中直、省直企事業單位的價格違法行為。

(3)組織指導縣(市、區)物價檢查所開展的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並培訓考核檢查人員。

(4)負責組織指導職工價格監督組織的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對明碼標價實行監督檢查。

(5)組織指導全市開展“雙信”工作。

(6)宣傳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

(7)依法受理價格違法案件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8)受理與價格監督檢查有關的民眾來信、來訪、來電舉報。價格舉報電話;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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