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價格服務和引導為主要內容,把價格監督工作延伸到社區,建立健全社區價格監督網路,完善社區價格監督機制,提高價格、收費政策的透明度,維護社區居民的價格權益,努力提升物價部門的服務水平,穩定社會價格秩序,為我市經濟建設發展創造良好的價格環境。
二、實施原則
按照國家發改委“先行試點、典型引路、穩步推進”的指導思想,結合我市社區發展狀況和社區居民需求,針對城鎮社區的特點,按照不拘於形式,務求實效的基本要求,創造性地開展價格監督進社區工作。為此,決定先抓試點,通過“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彌補不足,改進方法”的形式,使其更符合工作實際和民眾需要後再逐步推廣。
目前,我市先確定在市中辦、文華辦、金華辦三辦的8個社區先行試點工作,其餘鄉鎮待條件具備後,逐步推開。
三、具體措施
(一)加強領導,齊抓共管。首先,開展價格監督工作,是物價部門在新形勢下面臨的新任務,必須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把價格監督進社區工作作為價格工作的形象工程,根據《價格法》的有關規定,指導社區建立健全價格、收費公示制度,切實規範社區內價格、收費行為;二是建立社區工作聯繫制度,與社區保持經常聯繫;三是要與社區所屬黨政部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協調配合,取得支持,紮實工作,抓出成效,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價格監督網路建設。
(二)內容和形式。社區價格、收費公示的內容、方式、項目,按照《貴州省物價局關於在城市社區推進收費公示的通知》(黔價綜法[2004]350號)規定執行。
1、社區居委會公示牌的製作要按照美觀大方、結實耐用、方便更改的要求製作,設定在社區內方便民眾閱讀的顯要位置。註明監測單位和價格舉報電話,便於居民了解和監督。公示內容詳見附表《貴州省城市社區收費公示目錄》。
2、社區內各收費單位公示的內容。對實行政府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價格和服務性收費,社區內各收費單位(行政機關、事業、企業單位)應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設立固定性公示欄、公示牌、價目表或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等方式進行公示。內容主要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對象、收費依據、執收部門等。
公示牌(欄)的維護、更新工作由製作單位負責。物價部門負責業務指導、督促、檢查。
3、社區內各商品(服務)經營者都應按照國家《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規定》,對所經營的商品或服務價格以標價簽形式公開標示。同時按《貴州省價格條例》,社區義務價格監督員在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照價格監督的有關規定,對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進行監督。
(三)抓住重點,強化功能。開展價格監督進社區活動,主要本著拓展領域、強化宣傳、貼近服務的原則,以居民民眾為服務對象,把價格收費公示、價格法規宣傳、政策諮詢、投訴受理等作為工作重點,不斷增強居民的價格知情權、參與權,在社區逐步建立社區義務價格監督員制度,並在社區選擇一名辦事公道、素質較高、樂於為居民服務的代表作為社區義務價格監督員,明確其工作職責。以街道辦事處為依託,逐步建立社區價格監督站,以社區義務價格監督員為骨幹,逐步形成價格主管部門——街道價格監督站——社區義務價格監督員組成的三級城鎮價格社區監督網路,使之成為為民服務的重要途徑。
(四)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市物價監督檢查所要加大城鎮社區內價格和收費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管力度,將收費單位執行價格公示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不定期地開展監督檢查。對不按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執行,或自定收費項目、標準等亂收費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凡與公示的價費項目和標準不一致的,居民有權拒繳,對居民投訴舉報的價格違法行為,價格主管部門將及時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