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關於轉發省殘聯《關於舉辦2010年“殘疾人文化活動周”全省殘疾人書法、繪畫、攝影展覽的通知》的通知

遵市殘聯【2010】45號
各縣、區(市)殘聯:
現將省殘聯《關於舉辦2010年“殘疾人文化活動周”全省殘疾人書法、繪畫、攝影展覽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結合以下要求認真落實。
1、各地殘聯要高度重視,積極組織作品參加展覽,每個縣、區(市)選送作品不能低於10件。
2、選送的作品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報送。
3、各縣、區(市)殘聯將作品及選送表(附後)填報蓋章後於2010年7月12日前統一送至市殘聯(包括電子文檔)。
聯繫人:付兵
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0年6月18日
關於舉辦2010年“殘疾人文化活動周”全省
殘疾人書法、繪畫、攝影展覽的通知
黔殘聯[2010]122號
各市、州、地殘聯:
一、 組織形式
展覽由貴州省殘聯主辦,貴陽市殘聯承辦;成立展覽組織委員會及辦公室,負責展覽的組織領導及相關工作(組委會及其辦公室名單附後)。
二、作品徵集
1、相關作品由各市、州、地殘聯組織轄區內殘疾人創作並統一報送;各地要加強領導,認真做好作品的徵集、篩選等工作,嚴把送展作品質量關,積極組織作品送選。
2、參展作品分為書法、繪畫、攝影作品三類,作品題材不限,要求內容健康向上,具有較高的藝術水平。繪畫作品包括國畫、油畫、宣傳畫、水粉畫等,須裝裱好後送選;書法作品包括毛筆書法和硬筆書法,毛筆書法須裝裱好後送選,硬筆書法大小在20×30公分以上,由組委會統一裝框;攝影作品包括彩色和黑白照片,一律放大成16寸送選,由組委會統一裝框。
3、各市、州、地組織送選的書法、繪畫、攝影作品應各不少於15件;同一作者或創作集體的送選作品不多於3件,同一作者或創作集體的同一類型作品最多只能獲得一個獎項。
4、各地送選作品應由作者本人如實填寫《全省殘疾人書法、繪畫、攝影作品展覽送選表》,並由市、州、地殘聯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後於2010年7月15日前將作品及《送選表》(包括電子版)統一送至貴陽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地址:貴陽市油榨街40號)組委會辦公室簽交,展覽結束後由各市、州、地統一領回交還作者。展覽結束後組委會將組織印製《貴州省2010殘疾人書畫攝影作品展優秀作品選集》畫冊,相關作者不得提出著作權要求。
三、作品評選
作品徵集完成後,組委會將聘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各地送選作品進行評選,評出參展作品及相應獎項。
四、獎項設定
1、個人獎攝影、書法、繪畫三類作品設金獎各2個,獎金1000元;銀獎各3個,獎金800元;銅獎各4個,獎金600元;優秀獎各10個,獎金200元。
2、組織獎設組織獎3個,獎勵組織工作比較出色的市、州、地殘聯,獎金各3000元。
五、時間地點
展出時間:2010年8月6日至10日,展期五天(每天上午10點至下午4點)。展出地點:貴陽市美術館展廳(大西門)。
聯繫人
省殘聯:任永才
組委會辦公室:黃英、謝剛
2010年6月7日
附屬檔案1
全省殘疾人書法、繪畫、攝影作品展覽組委會及辦公室
組成人員
組委會主任 陳健(貴州省殘聯副理事長)
組委會副主任陳光勇(貴陽市殘聯理事長)
袁雅慶(貴州省殘聯宣文部部長)
組委會成員 段曉東(貴陽市殘聯副理事長)
任永才(貴州省殘聯副調研員)
辦公室主任 段曉東(兼)
辦公室成員 李澤方(貴州省殘聯主任科員)
田燕(貴陽市殘聯宣文部部長)
羅穎鳳(貴陽市殘聯宣文部副部長)
楊春秀(貴陽市殘疾人康復中心主任)
萬代紅(貴陽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副主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