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達州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組建於1997年12月,現有正式職工34人,其中黨員22人,大專以上學歷34人。

機構簡介

達州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組建於1997年12月,現有正式職工34人,其中黨員22人,大專以上學歷34人。內設辦公室、監察室、系統管理科、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稅案偵緝科、審理科、執行科和公安聯絡室。主要擔負查處稅收違法案件和整頓規範稅收秩序的工作職能。
達州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在全省地稅系統稽查工作目標考核中,先後8次榮獲“一等獎”、兩次“二等獎”和“全省地稅稽查工作優勝獎”、“全省涉稅違法犯罪專項治理先進單位”、“全市地方稅收工作先進集體”、“達州市最佳執法單位”、“實踐‘三個代表’黨員示範崗(視窗)”等諸多榮譽稱號。湧現出“全省優秀稅務工作者”1名、“全省地稅十年先進工作者”1名、“全省四五普法先進個人”1名、“全省地稅稽查系統優秀通訊員”1名、“省局級稽查能手”4名,另有4人進入省局稽查人才庫。市級、市局級先進個人和優秀公務員層出不窮。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市地方稅務稽查工作制度、辦法和偷稅、逃稅、抗稅等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協調、考核檢查下級地方稅務稽查工作。
三、統一歸口部署全市地方稅收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專案稽查工作。查處偷、騙、抗、欠稅等違規行為。
四、受理全市地方稅務涉稅違法和舉報及查處工作,承辦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涉稅案件。
五、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其他涉稅違法違紀行為。
六、調查全市地方稅收徵收繳納情況,組織、督促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入庫。
七、配合司法機關查處稅收違法犯罪案件。
八、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稽查信息傳遞,總結推廣地方稅務稽查工作經驗。
九、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市地方稅務稽查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十、完成領導、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1、處理稽查局日常政務,起草、審核有關重要檔案和報告。
2、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稽查工作會議和局內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記錄、整理稽查局大事記。
3、負責文秘事務、文電處理、文印檔案、印信管理、信訪,保密安全工作 
4、負責向省局、市局報送信息、簡報、專報,組織稅法宣傳。
5、負責局綜合、協調和全市地稅稽查系統重大事項及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督查工作。
6、負責起草本局工作計畫和總結,做好本局工作目標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參與稽查系統目標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7、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配合抓好稅務稽查業務培訓。
8、負責局後勤、物資和車輛管理等行政事務。
9、負責地稅系統內、外的接待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監察室
1、負責本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度情況的監督監察;
2、負責本局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廉政建設工作和內部稽核、執法監察、“一案雙查”工作;
3、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4、負責幹部年度工作考核工作,職工廉政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
5、完成市局監察室、人事科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選案科
1、負責全市案源管理工作,核實基本情況,確定檢查對象,嚴格保密工作。
2、選定本局的檢查對象,編制下達檢查計畫並督辦檢查科計畫實施;按季(批)報送選案、檢查實施情況。
3、負責全市舉報案件的受理、處理、轉辦、督辦、上報工作。
4、負責對舉報人的答覆。
5、負責舉報獎勵的計提、報批、發放。
6、負責本級受理舉報及查處情況的統計、上報。
7、負責與工商等有關部門協調,及時掌握稅源變化情況,探索選案工作規律,總結選案工作經驗。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系統管理科 
1、負責對全市地方稅務系統貫徹執行有關地稅稽查管理政策、制度、規定及司法執行有關情況的監督檢查,並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處理實施意見。
2、負責制定全市地稅系統的稽查業務工作計畫。
3、負責承辦對全市地稅系統稽查工作的管理、考核、指導、協調、檢查工作。
4、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稅務稽查執法保障工作。
5、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稽查信息化管理和有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6、負責收集、整理、上報全市地稅系統稽查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及涉稅案件舉報的查處工作,總結推廣地稅稽查工作經驗。
7、負責全市稅系統稽查目標考核、人才庫管理、稽查業務培訓等工作。
8、負責組織全市地稅系統稅務稽查案件的複查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稅案偵緝科(公安聯絡室) 
1、根據本局下達的稅務檢查計畫,組織、實施稅務稽查。
2、負責稅務稽查過程中稅收保全措施的實施。
3、負責製作稅務稽查報告。
4、負責稅務行政處罰告知通知書及聽證通知書的送達。
5、參與市州大案、要案的查處、指導及異地協查工作。
6、配合有關單位監督,檢查其他涉稅違法違紀行為。
7、協助配合政法機關查處稅收違法犯罪案件。
8、負責稅務稽查案件的分析,並提出征管建議。
9、負責與公安等有關部門的工作協調。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檢查一科 
1、根據本局下達的稅務檢查計畫,組織、實施稅務稽查.
2、負責稅務稽查過程中稅收保全措施的實施。
3、負責製作稅務稽查報告。
4、負責稅務行政處罰告知通知書及聽證通知書的送達.
5、參與市州大案、要案的查處、指導及異地協查工作。
6、配合有關單位監督、檢查其他涉稅違法違紀行為。
7、協助配合政法機關查處稅收違法犯罪案件。
8、負責稅務稽查案件的分析,並提出征管建議.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檢查二科 
1、根據本局下達的稅務檢查計畫,組織、實施稅務稽查。
2、負責稅務稽查過程中稅收保全措施的實施。
3、負責製作稅務稽查報告。
4、負責稅務行政處罰告知通知書及聽證通知書的送達。
5、參與市州大案、要案的查處,指導及異地協查工作。
6、配合有關單位監督、檢查其他涉稅違法違紀行為。
7、協助配合政法機關查處稅收違法犯罪案件。
8、負責稅務稽查案件的分析,並提出征管建議。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審理科
1、負責審理案件的接收、登記; 
2、負責稽查案件的審理; 
3、負責審理的終結處理; 
4、負責信息資料的收集、匯總、傳遞; 
6、負責向上級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提交稅務案件; 
6、負責信息資料的收集、匯總、傳遞和報告工作; 
7、負責稅務稽查案卷的立卷與歸檔。 
九、執行科崗
1、負責稽查執行任務接收; 
2、負責稽查文書的送達和執行; 
3、負責稅收保全、強制執行等措施的採取; 
4、負責執行環節信息資料的收集、統計分析、匯總、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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