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景觀設計

道路景觀設計

道路景觀環境設計是指從美學觀點出發,充分考慮路域景觀與自然環境的協調,讓駕乘人員感覺安全、舒適、和諧所進行的設計。道路景觀設計使工程防護美化、收費、加油、服務站點風格顯明、以綠化為主要措施莢化環境,修復道路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並通過沿線風土人情的流傳、人為景觀的點綴,增加路域環境的文化內涵,做到外觀形象美、環保功能強、文化氛圍濃。

基本信息

要求

道路景觀設計具體要求為:

(1)道路除了擔負著將旅客和貨物從一個地區快速運送到另一個地區的功能之外,道路還應具有賞心悅目的外觀和流暢的線形,優美自然與周圍環境融合和諧,且其本身也應成為大自然與人工構造物相結合,並令人心曠神怡的風景組成部分,給旅客提供視覺上舒適感和心靈上美的享受。

(2)道路規劃選線時,應儘可能創造通過地區視野的多樣性和開闊感,路線要充分利用最美好的沿途景觀資源,並儘量同周圍地區山水自然景觀融成一體,以避免單調與枯燥。

(3)道路要儘可能利用與適應自然地形、地貌,防止大填大挖村莊、切割房屋,在道路線位選擇、線形設計、方案比選時,應認真思考,如何適應與融合於當地地形環境。也要儘可能減少路基、路面、橋涵等施工痕跡,難以避免時應儘快予以恢復或通過精心整修和種植綠化物以恢復其自然外觀。

(4)道路應具有從旅客與駕駛人的角度來觀看優美的三維空間外觀,線形順暢、柔和、連續和充分的預知感,沒有任何扭曲與彆扭、斷續或突變、劇變的感覺。

(5)從可持續發展的觀點,道路應具有充足用地寬度,以適應現在與未來交通設施發展的需要。道路的整體結構,如橋涵構造物應當穩定、整潔、美觀,其坡頂與坡腳應做成舒緩的圓弧形坡,防止沖刷土壤。隨著高速公路的增多,車速的提高,更加有必要加強道路景觀的景觀規劃設計,為用路者創造優美的環境景觀,以增加交通安全與行車的舒適度。

(6)從環境保護方面考慮,對道路用地範圍與周邊現存地形以及合乎要求的植被均應設法保護好,並儘可能使其同道路和周圍環境協調,避免、減少各種修路與用路行為對自然與道路的破壞。

特點

1.構成要素多元性

道路景觀是由自然的與人工的、靜態的與動態的、平面的與立體的各種複雜元素構成。在諸多元素中,道路景觀決定了環境的性質。其他元素則處於陪襯、烘托的地位,它們可以加強或削弱景觀環境的氛圍,影響環境的質量。

2.時空多維性

從道路景觀空間來說,它是上接藍天、下依大地;從時間上來說,道路景觀既有前後相隨的空間序列變化,又有季相、時相、位相和人的心理時空運動的時空軸。

3.景觀環境多重性

道路景觀不同於單純的造型藝術、觀賞景觀,為滿足運輸通行功能,它有自身的體態性能、組織構成。同時,它又蘊含一定的社會、文化、地域、民俗等含義。因此,它既有自然屬性又具有社會屬性,既具有功能性、實用性,又具有觀賞性、藝術性。

4.評價的多主體性

道路景觀評價的主體不同,評價主體所處的位置、活動方式不同,評價的原則和出發點必有顯著的差別。如觀賞者、旅行者多從個人的體驗和情感出發;經營者、投資者多從維護管理、經濟效益等方面出發;沿線居住者多從出行是否方便、生活環境是否受到影響等方面考慮;而公路設計者、建設者考慮的更多是行駛的技術要求及建設的可行性。

原則

道路景觀的規劃、設計,涉及對原有景觀的保護、利用、改造及對新景觀的開發、創造,它不僅與景觀資源的審美情趣及視覺環境質量有密切的聯繫,還對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與文化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和永續利用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1.可持續發展原則

道路景觀建設必須注意對沿線生態資源、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的持續維護和利用。在空間和時間上規劃人類的生活和生存空間,沿線景觀資源的建設保持持續的、穩定的、前進的勢態。

2.動態性原則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人類的進步,道路景觀也應存在著一個不斷更新演替的過程,在道路景觀的設計巾應考慮到道路景觀的發展演替趨勢。

3.地區性原則

我國地大物博,不同地區有其獨特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特徵、氣候氣象特徵、植被覆蓋特徵等。同時,不同地區的人民有自己獨特的審美理念、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因此,道路景觀的規劃、設計中應考慮其地域性特點,形成不同地區特有的道路景觀。

4.整體性原則

道路景觀規劃設計中,均應將道路寬度、縱坡、平豎曲線、道路交叉點、道路連貫性及其構築物、沿線設施、道路綠化等與沿途地形、地貌、生態特徵、景觀資源等作為有機整體統一規劃與設計,使道路建設的人工景觀與原有的自然景觀協調和諧。

5.經濟性原則

在道路景觀的規劃和設計中,不必將精力放在那些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觀賞景觀塑造上,而應著重考慮對道路沿線原有景觀資源的保護、利用與開發,以及對道路本身和沿線設施、構築物等作為人文景觀與原有地形、地貌、自然環境的相容性研究上。

程式

道路景觀設計大致可分為i個階段:協調規劃階段、技術設計階段和實施性設計階段,現簡述如下:

1.協調規劃階段

道路景觀規劃設計不應孤立進行,必須同道路規劃與線形設計協調進行。首先,通過對線路所在地區或街道周圍進行有關文物景觀資源方面的文獻資料收集、整理,或深入現場對當地的地形、山水、林木、歷史、文物、建築、景點等調查記錄,探討公路或城市道路在地區城市中的地位、性質與作用,用路者或附近居民的意見願望,研究規劃的主導目的與基本思路,對主要景觀資源的未來發展及與道路的協調性進行分析評估;在此基礎上提出景觀規劃的幾種構想與不同思路的規劃方案。通過專家和民眾代表的評議,結合道路線形規劃設計,選定與道路協調好且可以實行的較好的規劃方案。

2.技術設計階段

在方案設計主導思想定位的基礎上:

(1)決定道路的線形空間組成、重點景觀內容與景觀基本構造的設計,包括道路的平縱線形各相關景觀要素的尺度、比例等,一般稱為景觀的構造設計。

(2)要點設計或重點設計,主要研究對景觀有突出影響的交叉路口,特別是樞紐、大型立交、橋樑、服務區等,在城市道路主要有廣場、停車場、行人天橋及主要建築物的處理。

(3)景觀要素設計,包括照明設備、道路設施的選用布置,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路面選型與綠化系統的設計等。

3.實施性設計階段

在前述技術設計的基礎上,從整體方面進行評價協調,必要時進行補充、修改、調整,或在現場核對修改,然後繪製平面、縱面、橫斷面構造圖、設備圖、施工圖等。

步驟

道路景觀設計同任何其他設計相同,先弄清線路周邊的自然環境和景觀現狀,線路的性質、功能等,為此應先做好調查研究工作。

1.現場調查

現場調查應在道路設計開始階段作為道路布局和線路定位必須考慮的問題。在確定線路性質功能時,通常應繪製重要景觀文物的草圖,並進行環境協調的檢查。道路設計必須包括景觀設計的內容要求等,如評價所選路線在自然、經濟、景觀、客、貨運量的狀況、作用、功能以及線路直接影響範圍內的情況等均應加以說明。

2.做好同相關單位協商工作

在道路線位大致確定之後,就要儘早與環保、同林、水務、森林、文物、國土管理等有關部門防商並及早申報並確定,是否要在道路設計中說明道路與自然景觀的協調措施,是否要制訂一個景觀保護的規劃,作為道路設計的一部分。在制訂保護景觀規劃時,必須從充分尊重自然景觀的觀點出發,維護景觀,保護景觀,並在1:5 000的比例圖上繪出,表明所涉及景觀與相鄰地帶的相互關係,以便充分掌握與評價一切景觀生態與景觀造型的關係。其中,一般要協商處理的有以下幾個問題:

1)自然條件、歷史文物

地形、岩石和土、水、氣候、植物、動物、保護區、保護物、保護珍貴的生態、歷史文物,人文景觀、社會景觀等的借景、利用,應取得相關單位的同意。

2)土地使用

在工程中占用農業土地、林業土地和療養區等各項用地的範圍。

3)道路線形和橫斷面造型

通過選線、定線、土方結構物和人工結構物的造型和種植等,共同構成景觀。道路對自然、景觀、相鄰地帶會產生作用和影響。

4)景觀造型措施

主要景觀造型措施有:保護措施、協調措施與補充措施等。這些措施對相關單位的影響如何,應採用地形圖或來自放大的衛星或航空攝影照片(比例尺1:500)等可反映現狀的新資料,予以分析說明,這是很有價值的。

3.技術設計與實施設計

技術設計通常以適當形式對保護景觀的協同設計進行補充、修改。

在特殊情況下和在局部範圍內,如取土坑的造型,保護景觀協調規劃圖,可以用擴大比例尺的圖和通過橫截面標誌作必要的補充、完善。

徵購土地面積,有土地支配權的面積,以及暫時使用土地面積的證明,它具有特殊的法律意義,尤其是景觀保護協同規劃中說明的協調和補充措施,更是應當重視。

種植計畫和其他實施計畫,應按照規定的保護景觀協同設計進行,並及時同有關單位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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