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0日至3月10日,共40天。
二、指導原則
和諧有序,安全為先,科學組織,優質便捷。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春運工作的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2010年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樊建明(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楊孝勇(縣人民政府法制辦主任)
王前勇(縣經貿局局長)
成 員:江叢林(縣發改局局長)
張雙權(縣財政局局長)
李黔陽(縣公安局局長)
冉意召(縣交通局局長)
周學智(縣安監局局長)
向余合(縣城管局局長)
胡國民(縣農機局局長)
肖正友(縣教育局局長)
霍文生(縣衛生局局長)
鄧俊峰(縣民政局局長)
鄭明奎(縣物價局局長)
潘代勤(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余家學(縣文廣局局長)
雷俊文(縣建設局局長)
張開偉(縣旅遊局局長)
楊建康(縣工商局局長)
鄒德全(縣氣象局局長)
張朝陽(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韓貞利(縣經貿局副局長)
王 平(縣運管所副所長)
彭 濤(縣石油公司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經貿局,王前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
任,韓貞利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春運工作的綜合協調。各鄉(鎮)和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也要結合實際制定好春運工作方案(於2010年1月28日前將方案報縣春運辦),具體抓好本轄區、本行業的春運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提前準備,合理安排運力。由於春運期間各種客流交織而形成客運高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各級各有關部門及各運輸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協調配合,在科學測定運量的基礎上,合理安排運力,特別是在民工、學生輸出較為集中的鄉(鎮),要適時增加班次,儘可能滿足旅客出行需求。交通、公安、交警、旅遊、民政、氣象、勞動保障等部門要針對春運實際,提前制定與本部門、本行業相關的春運疏導及安全工作預案,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和應對異常氣候。各運輸單位要加強聯繫,掌握旅客集散信息,並有效組織運力,確保乘客及時疏散;勞動保障部門要密切關注民工流動情況,積極引導和組織民工有序流動;石油公司要做好保證運輸個工具所需的油料供應;交通部門要統籌安排好關係國計民生的煤炭、糧食、化肥等重要物資運輸,確保“兩節”、“兩會”期間市場供應和工農業生產平穩有序。
2.強化監管,確保春運安全。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把安全工作放在春運工作首位,強化安全工作措施,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定並完善應急預案,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根據事件發生的原因、規模和影響程度,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做到反應快速、應對準確、處置果斷,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並儘快恢復交通秩序。要加強春運市場監測,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對可能影響春運的事件信息特別是苗頭性信息要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形成反應快速、應對正確、處置果斷的良好機制,最大程度地預防突發事件發生。要組織公安、交通、安監等部門加強對車站及省道、縣道等幹線的巡邏檢查,發生大雪、大霧、凝凍等惡劣天氣時按規定啟動預案,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和廣大旅客安全出行。
有關單位要切實做好春運應急運力儲備工作,提前準備好春運所需各類物品。氣象部門要做好天氣預報發布工作,特別要加強中短期和惡劣天氣的預測預報,便於運輸部門採取應對措施。交通部門要加強對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履行安全主體責任,並開展運輸工具、安全設施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禁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運輸工具和設施投入春運,同時加強運輸市場秩序整頓,嚴厲打擊超員、超載等違法行為,嚴肅查處“黑車”、“宰客”、“車匪路霸”等侵害旅客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各運輸單位要加強對運輸設備的日常維修和檢查,確保運輸工具和設施處於良好狀態;加強司乘人員教育培訓,落實安全責任制,自覺做到“不超載、不超速、不疲勞駕駛”;切實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險物品的查堵工作,完善安全檢查制度,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品乘車。
春運期間,各級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以身作則,深入車站、道路等一線,全面檢查春運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及時解決春運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春運工作安全有序。
3.優質服務,營造和諧氛圍。各級各有關部門及各運輸單位要牢固樹立和落實以人為本理念,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客車站要採取預售和預訂車票、增設售票視窗、延長售票時間等措施,方便旅客購票。要根據學生和民工流比較集中的特點,有組織地對學生和民工實行集中售票。要堅決打擊“拉客”、“宰客”、“倒客”、倒賣車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動,切實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積極利用媒體及時發布春運動態、運力狀況、客運班次等信息,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運輸企業要提高運輸正點(正常)率,對延誤的客運車輛要及時進行信息發布。要公開服務監督電話,自覺接受旅客和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
春運期間,各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導向作用,大力宣傳春運工作政策規定及措施,及時發布春運動態信息,並積極開展安全出行宣傳工作。各有關單位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及時了解和掌握所管轄範圍的工作情況,並編髮《春運簡報》,及時將春運工作發現的有關情況和問題報縣春運辦協調解決,確保春運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組織協調,建立信息反饋網路,及時掌握春運信息動態,運管所、客車站要每日向縣春運辦報送旅客運輸情況,交警大隊要及時向縣春運辦報送道路安全事故情況;相關部門也要及時報送春運信息動態。
春運工作結束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春運工作,並於3月15日前將春運工作總結書面報縣春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