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改革現行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將政府非稅收入資金納入國庫單一賬戶管理。 取消主管部門和所屬執收單位設立的收入過度性帳戶,由財政部門在代理銀行設立政府非稅收入收繳專戶。 七、監督管理(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非稅收入收繳專戶、非稅收入匯繳專戶以及票據的監督管理。

為切實加強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規範“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函〔2001〕18號),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的方案>的通知》,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和《遵義市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遵府辦發〔2004〕132號)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轉變政府職能和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通過建立規範的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政府分配秩序,促進執收單位依法履行職責,增強政府巨觀調控能力,加強財政監督管理,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二、基本目標
按照公共財政管理的要求,進一步清理收費項目、改革票據管理、完善行政審批制度,確保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法制化、規範化。
三、基本原則
(一)有利於規範管理的原則。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改革現行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將政府非稅收入資金納入國庫單一賬戶管理。
(二)有利於加強監管的原則。改革政府非稅收入收繳賬戶體系和收入收繳程式,加強票據監管,增強政府非稅收入收繳行為的透明度,使收入收繳行為的全過程處於有效的監督管理之下。
(三)有利於簡化操作程式的原則。確保政府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和財政專戶,方便繳款和執收單位收繳管理,操作儘可能簡便易行。
(四)積極穩妥,逐步推進的原則。在不改變執行主體,不改變現行財政、財務管理許可權的前提下,所有執收單位均納入改革範圍,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循序漸進,逐步完善。改革中對政府非稅收入的使用權、管理權、審批權不變。
四、改革範圍
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收入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並用於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特定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
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範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和發行費、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財政性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
根據我縣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改革的要求,縣級單位其他資金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範圍管理,並實行單賬核算。
五、主要內容
(一)設立政府非稅收入收繳國庫單一賬戶。取消主管部門和所屬執收單位設立的收入過度性帳戶,由財政部門在代理銀行設立政府非稅收入收繳專戶。對所屬單位級次多、分布廣、收入零星的部門由財政部門委託代理銀行為其設立政府非稅收入財政匯繳專戶。
政府非稅收入收繳專戶用於記錄、核算、反映非稅收入資金活動,按執收單位、分收入項目進行核算,與財政匯繳專戶結算。財政匯繳專戶只能用於執收單位政府非稅收入的收繳,不得用於執收單位的支出。隨著財政國庫管理信息系統和代理銀行支付系統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取消財政部門為執收單位開設的財政匯繳專戶,實現政府非稅收入直接繳入財政專戶。
(二)規範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程式。改革現行政府非稅收入由執收單位通過過渡性賬戶層層上解主管部門,再由主管部門匯總定期繳入財政專戶的收繳方式,實行直接繳庫和集中匯繳,規範收入收繳程式。
1.直接繳庫。執收單位向繳款人開具繳款憑證與收款收據合一的《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繳款人持《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直接到代理銀行,將應繳款項繳入政府非稅收入收繳專戶。對設立非稅收入匯繳專戶的,由繳款人將應繳款項直接繳入非稅收入匯繳專戶。
2.集中匯繳。執收單位向繳款人開具票據,直接向繳款人收款後,由執收單位當日匯總填制《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到代理銀行將所收款項繳入非稅收入收繳專戶。對設非稅收入匯繳專戶的執收單位,將應繳款項繳入非稅收入匯繳專戶。
3.匯劃清算。代理銀行每日將代收的資金及時繳入財政專戶或財政匯繳專戶。繳入財政匯繳專戶的資金,由代理銀行通過資金匯劃清算系統,按日自動匯劃財政專戶。每日營業結束後,財政匯繳專戶餘額為零。
4.信息反饋。代理銀行對收繳收入按照執收單位、分收入項目向同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執收單位報送報表。報表的內容包括執收單位名稱、項目編碼、收入項目、收入資金、收入金額、代理銀行等信息。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執收單位、代理銀行要按月核對非稅收入收繳信息,保持賬務一致。
(三)健全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票據管理體系。財政部門是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管理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印製發放、核銷檢查及其他監督管理工作。除國家財政部、省財政廳另有規定外,政府非稅收入按照規定使用省財政廳監(印)制的行政事業性票據、政府性基金票據、罰沒收入票據、捐贈票據、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確保國家有關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的貫徹落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亂收費,從制度上規範部門和單位收費行為;監督各項政府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保證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政府非稅收入來源中,按照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需要納稅的,應使用省級以上稅務部門統一監(印)制的稅務發票,並將繳納的政府非稅收入稅款全額上繳財政。
六、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縣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由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熊祖模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道真自治縣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的領導和協調工作。
七、監督管理
(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非稅收入收繳專戶、非稅收入匯繳專戶以及票據的監督管理。
(二)各主管部門及執收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收取政府非稅收入並確保資金及時、足額繳入非稅收入收繳專戶或非稅收入匯繳專戶。
(三)代理銀行要按照有關規定與財政部門簽訂代理協定,及時辦理政府非稅收入收繳、匯劃清算和信息反饋業務。
(四)人民銀行要加強對代理銀行代理政府非稅收入收繳匯劃清算業務的監督管理,監察、審計、物價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改革實施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同時,要建立新的政府非稅收入收繳賬戶體系,規範收入收繳程式,加強財政票據監管,強化“收支兩條線”管理,增強收入收繳的透明度,從制度上防範腐敗現象的發生。
八、自治縣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自2006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
附:道真自治縣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名單
道真自治縣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熊祖模(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張雙權(縣財政局局長)
董愛民(縣監察局局長)
成 員:孟正莊(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姚啟洪(縣審計局局長)
鄭明奎(縣物價局局長)
雷學瓊(人行道真支行行長)
王國才(縣財政局副局長)
廖國春(縣財政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財政局,王國才兼任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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