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各專業辦公室組成人員的通知

3、防爆安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趙建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2、森林防火安全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鄭國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3、防雷安全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朱聯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一、縣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
(二)根據國務院、省人民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研究提出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定和實施意見。
(三)分析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必要時,協調縣武警總隊調集部隊參加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事項。
二、縣安委會組成人員
主任:劉江年(縣人民政府縣長)
副主任:熊祖模(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祝華靜(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周再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李開相(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程建華(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員:吳忠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高 星(縣人民政府法制辦主任)
王世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李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牟大權(縣人民政府國教辦副主任)
傳建雄(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負責安委會日常事務工作)
梅登會(縣鄉鎮企業局局長)
趙建新(縣公安局局長)
董愛民(縣監察局局長)
張 潔(縣經貿局局長)
胡洪信(縣建設局局長)
廖年興(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鄭國平(縣林業局局長)
王清學(縣水利局局長)
劉世超(縣交通局局長)
周武德(縣畜牧局局長)
程聯書(縣農業局局長)
王國學(縣衛生局局長)
田應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鄭小華(縣農業機械事業局局長)
胡國明(縣糧食局局長)
李海波(縣教育局局長)
朱聯玉(縣氣象局局長)
韓佳會(縣環保局局長)
梁衛東(縣城管局局長)
鄒尤偉(縣文廣局局長)
張 毅(縣供銷社主任)
申孟祥(縣煤炭工業局局長)
駱科連(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梁衡(縣電力公司經理)
李國周(縣菸草專賣局局長)
楊飛(縣總工會主席)
李青松(縣交警大隊隊長)
賀應壽(縣消防大隊教導員)
孫詠(財產保險公司道真支公司經理)
徐興鐵(人壽保險公司道真支公司經理)
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副主任祝華靜同志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其他副主任負責所分管部門和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法制辦主任、國教辦副主任,協助對口縣人民政府領導具體負責所分管部門和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包括出事故現場及有關協調工作等;其它成員負責各自分管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縣安委會工作機構設定和主要職責
設立縣安委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安委辦),作為縣安委會的辦事機構。縣安委辦設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傳建雄,副主任劉寧、曾地敏。
縣安委辦主要職責:研究提出全縣貫徹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檢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放、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縣安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縣安委會辦公室分設19個專業辦公室,各專業辦公室在縣安委會辦公室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負責所分管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包括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牽頭(或配合參與重、特大事故)組織調查分管行業的生產安全事故,向上報告並提請批覆處理所分管行業的生產安全事故等。縣安委會辦公室要督促各專業辦公室認真履行職責,各專業辦公室主管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加強領導,明確專人負責,創造條件,切實抓好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
1、道路交通安全辦公室,設在縣交警大隊,李青松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2、防火安全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賀應壽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3、防爆安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趙建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4、運輸行業安全辦公室,設在縣交通局,劉世超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5、建築安全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胡洪信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6、鄉鎮企業及煤礦安全生產辦公室,設在縣鄉企局,梅登會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7、旅遊安全辦公室,設在縣環境保護局,韓佳會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8、特種設備安全辦公室,設在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駱科連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9、農機安全辦公室,設在縣農業機械事業局,鄭小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0、安全生產民眾監督辦公室,設在縣總工會,楊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1、教育系統安全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李海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2、森林防火安全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鄭國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3、防雷安全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朱聯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4、地質災害防治和取締無證煤窯及非煤礦山安全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廖年興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5、電力安全辦公室,設在縣電力公司,梁衡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6、規模工業企業生產安全辦公室,設在縣經貿局,張潔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7、小水電運行安全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王清學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8、個體工商經營安全辦公室,設在縣工商局,田應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9、城市燃氣安全辦公室,設在縣城管局,梁衛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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