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照明

過渡照明

過渡照明為減少建築物內部與外界過大的亮度差而設定的使亮度可逐次變化的照明。

定義

過渡照明為減少建築物內部與外界過大的亮度差而設定的使亮度可逐次變化的照明。

計算

人們周圍的亮度發生變化後,人眼為了適應變化後的亮度,需要有一定的適應時間。亮度和適應時間的關係如附圖A所示。

過渡照明的設計應考慮四個問題:(1)室外亮度或照度;(2)室內表面亮度;(3)根據室內外亮度差確定適應時間;(4)根據適應時間、人行速度確定所需距離的長度。
以下是供計算用的參考數據:
(1)全國各地室外散射照度列入附錄B;
(2)入口處室內外亮度變化可按10∶1~15∶1考慮;
(3)亮度—時間曲線如附圖A所示;
(4)清潔程度一般的水泥地面反射係數為15%;水磨石為60%。
(5)人行速度為2.5km/h;
(6)漫反射表面的亮度、照度和反射係數的關係如下:
式中 L——地面亮度(cd/㎡);
ρ——地面的反射係數;
E——地面的照度(Lx)。
過渡照明計算示例:
北京地區某附建式人防旅館,從入口門廳到地下室過道入口處需行走15s,計算地下室過道入口處及樓梯拐彎處所需的照度。計算步驟:
a 由附錄B可查出北京地區室外散射照度為11000Lx,設室內外地面均為水泥材料,又按室內外亮度變化可為15∶1,所以按照度計算,室內門廳照度為11000/15=733Lx
b 由下式計算出室內入口處的亮度
c 從亮度—時間曲線可知,從亮度35cd/㎡經15a後的適應亮度約1.3cd/㎡。此即地下室過道入口處的亮度。
d 由公式計算出地下室走道所需的照度值
e 行人到樓梯拐彎處約需7.5s,由亮度—時間曲線上查出此處的亮度約為5cd/㎡,則地面照度為:
說明:考慮亮度時應考慮人們主視線
方向的亮度,對於附建式建築如旅館、醫院,人們需經樓梯進入地下室,此時人們視線的主要方向是樓梯台階面及地下室入口處地面,而對於單建式建築如地下商場,人們進門後主要視線是室內空間,所以對計算的亮度宜具體分析。

全國各地年平均散射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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