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明知不應該違章作業,但是為了搶時間完成任務,抱著僥倖心理違章作業,以致發生意外事故。但是,有些險種,如機動車輛保險過失條款就規定,對酒後違章駕駛所引起的保險車輛損失或第三者責任損失,保險人不予賠償,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控制危險發生,加強管理,協助交通部門搞好安全工作,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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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有過失碰撞條款
互有過失碰撞條款簡稱BTB條款。海上貨物運輸契約中的一個條款,出現於1951年。美國是承認海牙規則的國家。當甲、乙兩船發生碰撞時,甲船承運人可根據海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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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常被契約一方當事人寫入契約或格式契約之中,作為明確或隱含的意思要約,以獲得另一方當事人的承諾,使其發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講是指契約中雙方當事人在...
概念 特徵 有效認定 無效認定 -
共同過失
共同過失,在英美法謂為Contributory Negligence,指損害之發生,如被害人與有過失者,加害人得免其責任之情形。一般觀念,數人共同侵害他...
簡介 抗辯事由 補充 -
ICC條款
ICC條款,即協會貨物條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簡稱 I.C.C.)。最早制定於1912年。為了適應不同時期國際貿易、航運、法...
簡介 除外事項 -
自殺條款
自殺條款是人身保險契約一般條款之一。規定保險契約訂立後一定期間內,被保險人故意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的契約條款。訂立自殺條款的目的主要是為防...
介紹 概念 特點 性質意義 有關立法 -
免責條款[漢語詞語]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來契約責任的條款。免責條款常被契約一方當事人寫入契約或格式契約之中,作為明確或隱含的意思要約,以獲得另一方當事...
概念 特點 有效要件 無效認定 -
締約上過失
締約上過失,是指當事人一方在締約之際具有過失,致使契約不成立、無效、被撤消,他方當事人受有損害,或者一方當事人違反他方當事人的照顧、保護義務,致使他方當...
概念提出 名詞概述 各地法規 -
不可抗辯條款
不可爭條款又稱不可抗辯條款,其基本內容是: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時,自保險...
產生 意義 例外 缺陷 措施 -
不可抗力條款
不可抗力條款(Force Majeure Clause) 是指契約中訂明如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契約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責任的條款...
概念 應具備的條件 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