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衛生計生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衛生計生方面的決策部署,負責起草並發布衛生計生髮展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執行衛生計生標準與技術規範,統籌規劃全市衛生計生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計生工作。

(二)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負責實施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的監督。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四)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計畫生育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監督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實施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建立公益性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推進和諧醫患關係建設,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有關建議。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補充目錄,制訂完善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協調相關部門提出國家、省基本藥物目錄生產的增補和鼓勵扶持政策建議。

(八)組織實施促進全市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相關數據採集和分析研究,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計生信息共享與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組織制定全市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二)組織制定全市衛生計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計生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畫生育教育,組織指導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負責衛生計生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國家、省要求,組織衛生計生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十四)制定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計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五)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市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市無償獻血領導小組、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具體工作。

(十六)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計生委設14個內設機構和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一)辦公室

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督促實施;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政務協調、督查督辦、目標考核、機要、保密、檔案、史志編撰、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績效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衛生計生政策調研,起草重要會議檔案;負責重大衛生計生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安排和組織重要會議,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接待辦理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審計科)

制定衛生計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計生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計生規劃的編制、實施和評估,指導並監管衛生計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和國外貸款項目,指導預算管理單位發展規劃和基本建設管理;指導衛生計生財務和審計工作;負責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承擔衛生計生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和協調工作;承擔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衛生計生經濟、醫療服務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衛生計生統計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財務和後勤保障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有關衛生計生的法規、規章的實施細則和辦法;負責組織有關重大處罰、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與報備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法治、普法宣傳和法律諮詢工作;負責有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促進有關方針政策與教育、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負責醫藥衛生計生體制改革辦公室工作。

(四)綜合監督科(行政審批科)

監督衛生計生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監督政策制定、規劃計畫制定、考核評估、隊伍管理、組織協調等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學校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計畫生育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計生違法案件,指導綜合監督執法;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負責辦理行政審批事項。

(五)應急辦公室

研究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和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疾病預防控制科

(市重大傳染病防治委員會辦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民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防治規劃和干預措施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重大疾病防治項目、免疫規劃、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寄生蟲病防治工作;承擔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市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考核評價工作;組織開展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及相關危害因素監測;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七)基層與婦幼衛生科

研究制定婦幼衛生計生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孕檢、婚檢、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指導病殘兒童的醫學鑑定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

研究制定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各項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牽頭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

(八)醫政藥政科

研究制定全市醫療機構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劃、標準;負責行業作風建設;組織指導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組織開展無償獻血,負責血站和臨床用血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藥品法典、國家藥物政策,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救治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鄉衛生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定期服務基層人員和進修學習人員的選派、接收、考核、鑑定等工作;協助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和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研究制定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承擔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落實幹部保健工作政策,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健工作;承擔市獻血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九)中醫科

貫徹執行國家中醫藥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全市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職責;監督執行各類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落實中醫藥人員服務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指導農村和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制定全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和推廣,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

(十)計畫生育管理科

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研究制定全市計畫生育目標管理方案,負責組織計畫生育工作考評,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負責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評審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承擔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落實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負責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全市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承擔計畫生育藥具規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推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落實;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及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數據統計,指導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衛生計生信息共享與公共服務工作機制;牽頭推進衛生計生服務流動人口的管理。

(十一)科教信息科

研究制定我市衛生計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衛生計生方面的技術成果推廣和科學普及;負責醫學重點學科建設、引進國內外智力的管理和協調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組織指導衛生計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負責臨床教學基地管理。負責衛生計生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工作,承擔衛生計生科普、宣傳、對外信息發布、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全市計畫生育信息的採集、審核工作,檢測和分析人口發展動態,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的建設;牽頭做好衛生計生信息化工作。

(十二)人事科(衛生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研究制定並指導實施全市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衛生計生系統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和表彰,負責衛生計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與職稱評聘工作,綜合管理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和準入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考核、調配、人事工資管理、人事統計工作;負責全市衛生計生方面的國際交流與援外工作。

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規章和政策;負責制定全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負責全市愛國衛生運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監督、指導工作;承擔創建衛生(健康)城市、縣城、村鎮、單位和農村改廁、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職責;具體負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黨委辦公室、監察室按市委有關規定設定,占內設機構限額。

機構編制

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39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委書記1名按市委規定配備;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名按副縣級領導幹部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1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3名。

機構領導

李道丕

崗位: 黨組書記、主任

主持市衛計委全面工作。

田家斌

崗位: 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疾病控制、衛生監督、衛生應急、食品安全、政策法規、醫改工作;分管疾病預防控制科、綜合監督科、應急辦、政策法規科。聯繫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監督支隊。

劉中華

崗位: 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醫政藥政、中醫、科教、規劃財務、衛生項目、審計、統計和信息化工作,分管醫政藥政科、中醫科、科教信息科、規劃財務科。聯繫市中心醫院、市中醫院、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心血站、市緊急醫療救援中心。

張寬

崗位: 黨組成員、紀委書記

負責紀檢、監察、黨務、群團、維穩、關工委工作;分管監察室、黨委辦。聯繫農村、社區聯繫點。

張桃碧

崗位: 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行政、後勤、安全、計畫生育、信訪工作。分管辦公室、計畫生育管理科。聯繫市流動人口管理站、市計畫生育指導所。

陳杰

崗位: 黨組成員、市愛衛辦主任

負責愛國衛生、健康教育、衛生宣傳和學會協會工作,分管市愛衛辦、科教信息科。聯繫市醫管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機構地址

遂寧市西山北路2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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