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水建築物

進水建築物從江河、湖泊、水庫或人工水道將水引入渠道、隧洞、管道的建築物。又稱取水建築物。

進水建築物

正文

從江河、湖泊、水庫或人工水道將水引入渠道、隧洞、管道的建築物。又稱取水建築物。進水建築物包括進水口(開敞式進水口和深式進水口)、進水閘、揚水站以及為截取河床潛流的引水工程的進水部分。開敞式進水口位於灌溉渠道引水式水電站等的進口。深式進水口位於水工隧洞、壩下埋管或壩身泄水孔的首部,是灌溉水力發電城鎮供水等工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進水建築物需要滿足以下各項要求:①具有足夠的過流能力,即在設計條件下能保證引用所需的流量;②結構布置和體形設計得當,進流平順,水頭損失小,避免出現不利的負壓和空蝕破壞;③在多泥沙河流上,要結合實際,採用適宜的防沙措施,保證進口前免受淤積,防止推移質泥沙進入渠道;④設定閘門等控制設備,用以調節流量,或在緊急事故時關閉進口,便於維修;⑤具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結構簡單合理,施工方便,有利於運行和管理,造價低廉,外形美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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