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使司通政使

通政使司通政使是官名。簡稱“通政使”。

官名。簡稱“通政使”。明置,為通政使司之長官。職掌呈轉、封駁內外奏章和引見臣民之言事者等事宜,並參預大政、大獄之會議及會推文武官員。類似秦漢至唐宋之公車司馬令、謁者台大夫、四方館、通進銀台司、提轄諸道進奏院、判登聞鼓院、檢院等職掌通轉章奏機構之長官。清沿明制,於順治元年(1644) 設通政使司,置通政使滿、漢各一人,為九卿之一。初制滿員正二品, 漢員正三品, 幾經變動, 至康熙九年(1670)定製,滿員、漢員均正三品。其職掌為收受各省題本,經校閱後送內閣,隨本之揭帖則送相關之部、科;並核其程限,對違式之本予以奏劾;遇大政、大獄,可參預九卿會議。通政使還兼管登聞鼓廳,凡有冤民擊鼓,兼司訊供 。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