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通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原名叫通化市標準計量局、技術監督局,劃歸省管後更名為通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概況

內設辦公室、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計財科、法規科、人事科、質量管理科、標準化科、計量科、監督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等11個科(室);下設通化市鍋爐壓力容器技術檢驗所、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所、計量檢定測試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質量技術監督情報所等五個技術機構和一個質量技術監督稽查支隊,下轄6個縣(市、區)局(分局),現有國家公務員和各類專業技術人員594人,固定資產945萬元,大型技術設備326台(套),吉林省葡萄酒檢驗中心設在這裡,是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通化地區標準化、計量、質量和特種設備的管理工作並行使執法監督職能的派出機構,實行省以下垂直領導管理體制。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按法律授權,起草地方性規章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2.綜合管理本轄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組織協調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協調本轄區有關專項打假活動,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3.管理和指導本轄區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綱要”,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重大工程質量監理制度。負責本轄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地方準產證查處工作。
4.統一管理本轄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宣傳、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指導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對各級各類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負責企業標準備案,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5.統一管理本轄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和強制檢定工作,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質量檢驗機構。
6.綜合管理本轄區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起草地方性規章並組織實施。
7.組織制定和實施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的建設和改革。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組織管理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工作。管理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和協會的工作。
8.負責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內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財務經費、審計監督及資產設施管理;負責管理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的幹部;負責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9.承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市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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