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鱟試劑實驗廠有限公司研發部門已研製成功抗干擾能力強、穩定性強、重現性好的透析專用內毒素檢測鱟試劑盒。
■ 國家相關標準解讀
●—— 2005年8月衛生部頒布了委託中華醫學會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復用操作規範》中明確規定:
5.1.2 水質要求:應定期檢測復用用水細菌和內毒素的污染程度。內毒素含量不得超過2 EU/ml,干預限度1EU/ml。
5.1.3 水質細菌學、內毒素檢測時間:最初應每周檢測1次,連續2次檢測結果符合要求後,內毒素檢測應每3個月至少1次。
10.2 與復用有關的綜合徵:
10.2.1 發熱和寒顫:體溫高於37.5℃或出現寒顫,應報告醫師。不明原因的發熱和/或寒顫常發生在透析開始時,應檢測透析用水或復用水的內毒素含量及消毒液殘餘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藥行業標準》 YY 0572-2005 《血液透析和相關治療用水》(ISO 13959:2002,MOD)中明確規定:
4.1.2 在水處理裝置的輸出端的細菌內毒素,應不得超過1EU/ml;在血液透析裝置入口的輸送點上的細菌內毒素,應不得超過5EU/ml。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藥行業標準》 YY 0598-2006 《血液透析及相關治療用濃縮物》(ISO 13958:2002,MOD)中明確規定:
5.9 無致熱原
濃縮物以細菌內毒素檢查用水配成透析液後,透析液細菌內毒素含量應小於0.5EU/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