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黃師是赴兩浙憲

送黃師是赴兩浙憲

《送黃師是赴兩浙憲》是宋代詩人蘇軾的作品之一。此詩作於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黃師是,名實,為蘇軾姻親,其兩女為蘇轍的兒媳。黃師是被派為兩浙提點刑獄,蘇軾作詩送別。

詩詞正文

世久無此士,我晚得王孫⑴。

寧非叔度家,豈出次公門⑵。

白首沉下吏,綠衣有公言⑶。

哀哉吳越人,久為江湖吞。

官自倒帑廩,飽不及黎元⑷。

近聞海上港,漸出水底村。

願君五袴手⑸,招此半菽魂⑹。

一見刺史天,稍忘獄吏尊。

會稽入吾手,鏡湖小於盆。

比我東來時,無復瘡痍存。

注釋

⑴王孫:古時對出身高貴的人通稱,此處指黃師是。

⑵叔度:東漢黃憲,字叔度,心胸寬宏,以德行見重於世。次公:西漢黃霸,字次公,政績卓著。

⑶綠衣有公言:蘇軾為黃師是餞行時,侍妾朝雲勸酒黃師是,說:“他人皆進用,而君數補外,何也?”此處綠衣指朝雲。

⑷倒帑廩:把糧庫和錢庫翻到,指揮霍無度。黎元:百姓。

⑸五袴手:使百姓富裕的能手。《後漢書·廉范傳》載:廉范遷蜀郡太守,施法便民,百姓為歌謠說:“不禁火,民安作。平生無襦今五袴。”

⑹半菽魂:指因飢餓而頻臨死亡的百姓。半菽指粗劣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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