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送燈祭祖,即正月十四、正月十五晚上,在夜幕降臨時候,備好香、蠟、紙、炮竹等祭奠物品,前往祖墳地祭拜亡靈、送去燈盞,以示後繼有人。送燈又稱“亮燈”,一般“燈”是由蠟燭、燈罩紙、竹籤等組成。
俗話說:“三十的火、十五的燈”,但在中國很多地區卻有著“十五大似年”的別樣風俗。
正月十四、正月十五晚上,一家人吃過團圓飯後,家族中的長輩就會領著族中成員上山給自家的祖墳點燈上香、作揖跪拜(多在晚上,祖墳遠的會提前白天出發)。
送燈祭祖的意義:
在中國漫長的五千年歷史中, 祭祖的重要性僅次於祭天。《史記.禮書》中說,“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意思是祭祀天地,是報答天地覆載之德,而祭祀祖先,則是在盡孝道,感謝賜予生命之恩。祭祀這個社會習俗,不光對現代的少年兒童有現實的教育意義,對社會更具有深刻的文化意義。
亮燈 祭祖也是源於祭天地、祭佛祖之後,傳承孝道的一種祭祀方式之一,而被中華民族炎黃子孫,在重大節慶和家族祭祀活動中具體的祭祀形式。
雖然用當代文明很難闡釋送燈祭祖這種民俗,但它至少蘊含這樣兩種情愫:一是我們民族飲水思源、不忘根本的美德。現今的一切,都來源於前輩打下的基礎之上的,因此,在我們歡度佳節的過程中,也給先輩送去慰藉和祝福。二是我們民族光宗耀祖的觀念使然。千百年小農經濟的桎梏,把人們圈定在狹小的空間,使人們都拼著命混出個樣來。而真正混出樣後,總要用說得過去的形式昭告鄉鄰,而通過送燈來昭告,既表現了飲水思源的美德,又不露山水地彰顯了混出的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