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十五彩衣年,承歡慈母前。
孝廉因歲貢,懷橘向秦川。
四座推文舉,中郎許仲宣。
泛舟江上別,誰不仰神仙。
注釋
①張參:父張朏,開元中為涇州別駕。朏為柬之之侄,襄陽人。說詳《全唐詩人名考證》。明經舉:參加明經科考試。涇州:治所在今甘肅徑川縣北。覲省:拜望父母。
②彩衣:同“采衣”。《儀禮·士冠禮》:“將冠者采衣紛在房中南面”。注:“采衣,未冠者所服”。
③承歡:指侍奉父母。
④孝廉:應明經試者之稱。每年州舉秀才、孝廉送尚書省參加考試,稱歲貢。
作者介紹
孟浩然(689-740),男,漢族,唐代詩人,孟子第33代。本名不詳(一說名浩),字浩然,襄州襄陽(今湖北襄陽)人,世稱“孟襄陽”。浩然,少好節義,喜濟人患難,工於詩。年四十游京師,唐玄宗詔詠其詩,至“不才明主棄”之語,玄宗謂:“卿自不求仕,朕未嘗棄卿,奈何誣我?”因放還未仕,後隱居鹿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