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高職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辦法

1.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部分省屬公辦本科普通高校舉辦普通專科起點升本科教育,面向本省(區、市)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招生,採取計畫單列、自願報名、統一考試、單獨錄取的辦法。 5.已實行普通高校專升本統一招生考試的省份,招生工作納入現有工作體系,考生按現行辦法參加考試。 6.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相應機構根據本省(區、市)退役士兵專科起點升本科教育招生計畫和相關考生考試成績確定錄取控制線。

1.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部分省屬公辦本科普通高校舉辦普通專科起點升本科教育,面向本省(區、市)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招生,採取計畫單列、自願報名、統一考試、單獨錄取的辦法。
2.專科起點升本科教育招生計畫在國家核定的各省(區、市)普通高校年度招生本科事業計畫總規模內單列,一般不超過當年本省(區、市)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退役士兵人數的30%。
3.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相應機構負責招生宣傳、報名、命題、考試和錄取,以及聯繫省級民政部門獲取上一年度本省(區、市)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退役士兵相關信息等有關工作。
4.每年春節後,考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和士兵退役證在戶口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相應機構指定的地點報名。
5.已實行普通高校專升本統一招生考試的省份,招生工作納入現有工作體系,考生按現行辦法參加考試。未實行普通高校專升本統一招生考試的省份,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相應機構參照成人高校招生專升本考試的科目設定和複習考試大綱單獨組織命題和考試。
6.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相應機構根據本省(區、市)退役士兵專科起點升本科教育招生計畫和相關考生考試成績確定錄取控制線。有關普通高校根據本校計畫、考生志願和成績確定錄取名單,經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8.錄取工作應於6月底前完成,新生於當年秋季入學。
9.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一般為兩年。未盡事宜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