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李某,官縉雲令,以賭博被參。然性好之,不能一日離,病危時,猶拍肘床上,作呼盧聲。其妻泣諫曰:“氣喘勞神,何苦如是!”李曰:“賭非一人所能,我有朋類數人,在床前同擲骰盆,汝等特未之見耳。”已而氣絕。忽又甦醒,伸手向家人云:“速燒紙錁,替還賭錢。”妻問與何人決勝,曰:“陰司賭神,號稱迷龍,其門下有賭鬼數千,皆受驅使,探人將托生時,便請迷龍作一花押,納入天靈蓋中。此人一落母胎,性便好賭,雖嚴父賢妻,萬不能救。《漢書-公卿表》,以博掩失侯者十餘人,可見此神從古有之。或且一心貪賭,有美食而讓他人食,有美妻讓他人眠,皆迷龍作祟也。但陰間賭法與時間不同其法聚十餘鬼同擲十三顆骰子,每子下盆,有五採金色光者,便是全勝。群鬼以所蓄紙錁,全行獻上。迷龍高坐抽頭,以致大富。群鬼賭敗窮極,便到陽間作瘟疫,詐人酒食。汝等此時燒紙錢一萬,可以放我生還。”家人信之,如其言燒與之,而李竟瞑目長逝。或言:渠又哄得賭本,可以放心大擲,故不返也。
出處
袁枚的《子不語》中有《賭錢神號迷龍》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