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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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既是經濟發展理論的一個核心主題,又是中國當前急需大力推進的一個重大課題。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劉易斯(Lewis,W.A,1954)在《無限勞動供給下的經濟發展》一文中,通過理論模型論證了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是具有二元經濟結構的開發中國家實現現代經濟成長的基本途徑。他指出,開發中國家一般存在著傳統農業部分和現代工商業構成的二元經濟結構。在傳統部門存在著大量的剩餘勞動力。由於勞動者的收入水平是由他們的邊際收益率決定的,在農村存在大量剩餘勞動力的情況下,農民收入只可能保持在極低的水平上。而現代工商業部門的勞動生產率和職工工資收入大大高於傳統農業部門,將傳統農業部門的剩餘勞動力轉移到現代工業部門,一方面會提高這部分轉移勞動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另一方面會增加現代工業部門的產出和積累。隨著積累的增加,現代工業部門就有能力吸收更多的農村勞動力。由這種互動關係造成的良性循環,會促使整個經濟加速實現工業化和城市化,過度到劉易斯所說的“現代經濟成長”。理論和實踐都表明,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是提高全社會生產率,實現工業化、城市化和農業現代化的重要前提。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經濟發展成就,但也有許多問題亟待解決,其中最迫切且最具有挑戰性的是農民貧困、農業停滯和農村偏枯的“三農”問題。最近10年來,黨中央和國務院為解決“三農”問題先後採取了增加農業投入、大幅度提高糧棉契約收購價、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穩定土地契約、進行農村稅費改革、推進城鎮化建設等措施。這些措施對於促進農業的發展;緩解農民的經濟困難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三農”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決,有些地區的情況還在惡化。這些措施之所以見效不大,癥結是沒有抓住解決“三農”問題的中心一環,即推進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非農產業的轉移。為什麼我國的“三農”問題難以解決,是因為農村人口和農業剩餘勞動力過多,人均占有資源、首先是土地資源的數量過少,因而土地報酬遞減的趨勢十分明顯,生產率提高緩慢而成本卻迅速增高。這種基本態勢不改變,其它措施都很難收到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增加農民收入的顯著成效。本書作者長期從事實際工作,對於中國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實際運行和對策分析積累了一些思考。他提出這樣幾個觀點:一是推進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必須從推動工業化入手,因為工業化是經濟現代化的主體內容,是農村剩餘勞動轉移得以順利進行的前提;二是“民工潮”是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重要途徑,對此應充分肯定,積極引導;三是不宜在長時期內鼓勵農村剩餘勞動力實行“離土不離鄉”式的就地轉移模式,而應將加快城鄉體制改革、積極發展中小城市、推進城市化、實行“離土又離鄉”的異地轉移作為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根本途徑,同時對原有的就地轉移進行改造,鼓勵鄉鎮企業相對集中,擴大重點小城鎮規模;四是要將改革土地制度、戶籍制度和城鄉分割勞動制度作為推進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制度條件;五是將推進農業產業化或農業結構調整、發展鄉鎮企業和推進城鎮化作為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主要途徑,同時要注意這三個方面的協調推進。作為一位勤于思考和筆耕的幹部,從實際工作中遇到問題出發,進行理論探討,這種精神是非常可貴的。顯然,農民進入城市並穩定下來的首要條件是獲得能夠提供穩定收入的就業崗位。從目前我國城市的就業結構和農民自身的素質狀況來看,他們進入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會很少;國有企業現在已經為大量冗員和下崗職工所困擾,絕沒有能力為數量巨大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創造新的工作崗位。在這種情況下,唯一現實的選擇是進入已有的城鎮中小企業或者自行創辦新的中小型企業。中小企業對於吸收農村剩餘勞動力具有如下的優勢:(1)大多數中小企業尤其是服務業中的中小企業屬於勞動密集型企業,吸納勞動力的容量很大;(2)就業門檻較低,對低文化技術水平的勞動力的就業限制比較少;(3)技術起點較低,投資需求較少,易於創辦;(4)能夠創造大量的投資和消費需求,反過來又為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服務業的發展創造廣闊的空間。而且,我國東南沿海一些地區,例如浙江地區,在大規模地發展中小企業、實現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和促進城鄉經濟發展等方面已取得明顯的成效。他們的事跡表明,這是一條解決“三農”問題的切實可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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