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安縣公安局

農安縣公安局

農安縣公安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具有武裝特點和刑事司法屬性的國家治安行政管理機關,主要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的任務。

基本信息

內設機構

派出所 負責對派出所轄區各地段、各部位實行治安管理,行使治安行政權,治安管理處罰權,治安案件和?般刑事案件調查權;執行社會監督,履行監督考察權,治安行政強制權,使用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權,開展以治保會為主體和多層次的群治工作;負責管理戶口和居民身份證,協助偵破涉及轄區內發生的刑事案件。
治安拘留所 加強看管,保證治安管理教育,挽救違法人員,預防減少犯罪,組織被拘留人員從事生產勞動;負責對賣淫人員、嫖娼人員,強制收容審查 限制其人身自由、進行強制性教育。
看守所 負責羈押州、市及阿拉山口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罪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改場所執行的罪犯也由看守所監管。負責獄內偵查工作,深挖餘罪、協助辦案機關順利進行工作。負責暫羈押外地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改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羈押人員。
交通管理大隊 負責全市城鄉交通安全秩序和車輛、駕駛員的管理,糾正各類交通違章,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負責交通事故預防和處理;保護事故現場;負責交通安全設施的設定和完善,搞好交通特殊勤務和交通警衛;維護重大節日、集會遊行和體育活動的交通秩序,保證首長、外賓車輛行駛安全與暢通,制止、協助破獲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動,堵截在逃犯罪分子,負責公共運輸管理各項基礎建設及制定對策。
刑事偵察大隊 負責全市的刑事犯罪、毒品犯罪、經濟犯罪等案件的立案偵察;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實施強制措施或實行通緝,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詢問證人,依法對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屍體進行勘驗、搜查關押、鑑定、凍結、審理,對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以外的案件負責移送起訴;負責刑事犯罪資料,刑事偵察據點和刑事特情工作。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研究掌握全市敵情、社情和社會政治動向,為上級黨委政府提供社會穩定方面的信息及對策;負責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民族分裂活動、反動組織、反動團體、反動會道門、非法宗教活動)的偵破工作;負責組織對政治案件和其他影響政治穩定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和查辦;辦理對非法刊物、非法宗教、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組織的滲透、顛覆、破壞活動的偵控和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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