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辛普明,河南人,僑居會稽,自少與兄同處一帳,兄亡,以帳施靈座,夏月多蚊,普明不以露寢見色。事跡兄將葬,鄰人嘉其義,賻助甚多,普明初受,後皆反之。贈者甚怪,普明曰:“本以兄墓不周,故不逆來意。今何忍亡者余物以為家財。”後遭母喪,幾至毀滅。揚州刺史豫章王闢為議曹從事。年五十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