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國公儀衛

儀仗名。 紅仗二。 後從八人。

儀仗名。崇德初年定製,輔國公儀仗有:紅傘一,豹尾槍一,旗六, 紅仗二。乾隆十三年(1748)厘定儀衛之制,定輔國公儀衛制與鎮國公儀衛同,有:吾仗、骨朵各二,紅羅銷金瑞草傘一,青羅繡孔雀扇一, 豹尾槍二, 旗槍六。常日則吾仗、骨朵等全設, 前引二人, 後從八人。執事人黑氈帽,上插紅翎,素綠鍛衣,紅布帶。遇有大典禮,陳於府第,出使用以導從,在京不得用旗傘,進皇城不得用大扇及棍。凡宗室、覺羅之有官者,各從其品。扇柄及棍皆髹以朱。因事入午門時,可帶隨從二人,進太和門內廷時,可帶隨從一人。若恭遇皇帝升殿,只用護衛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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