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嶺頭

跳嶺頭

跳嶺頭又叫嶺頭節、看嶺頭、儺舞、頌鼓,約形成於公元前16世紀至公元前8世紀的商周時期,在古籍記載中,它是一種以戴面具驅鬼逐疫的形式出現的傳統祭祀活動,是最古老的一種祭祀帶面具舞蹈。經過幾千年的流傳,它已經成為華夏民族普遍的儀俗。在傳承的過程中,它始終伴隨著儺儀、儺歌、儺舞、儺戲等一系列文化藝術現象,當代學者稱之為“儺文化”。寄託了勞動人民一種祛邪、避災、祈福的美好願望。

風俗簡介

作為一種古老的民俗文化,在廣西南部地區的欽州、靈山、浦北一帶,每年的農曆八、九月份,大部分村莊以氏族為單位,陸續過“嶺頭節”。“嶺頭節”,部分地區又稱“吃廟”,其隆重程度僅次於春節。“嶺頭節”中最重要的祭祀活動是“跳嶺頭”,是一種為村屯辟邪收妖除瘟、祈求莊稼豐收、人畜平安、保護村屯清吉所進行的一種宗教活動,因其多在村邊緩坡嶺頭上舉行,故稱為“跳嶺頭”。祭祀過程中一人擊象鼓指揮全局,二人敲鑼配合鼓聲,老道公跟隨音樂節奏,有次序地完成每一個程式。它的特點是歌時不舞,舞時不歌。各村每年都在農曆八至十月這段時間內舉行一次,歷次遵循,已成慣例,故又稱“還年例”。

歷史介紹

柯琳在《儺文化芻論》中介紹,儺可能產生在夏代中期,到商(殷)代已有定形。西周文獻記載亦已有“天子儺”的說法,可見孔子時,國有“天子儺”(即國儺),百姓有“鄉儺”(即鄉人儺),“儺”已有一定的體制。

據民國三年《靈山縣誌》卷二十二《風俗志》記載:“八、九月各村多延巫師鬼童於社前,跳躍以編,始入室驅邪疫瘴,亦乃鄉儺之遺意也。”這說明靈山縣的“跳嶺頭”與古代的鄉儺有血親關係。這種帶有古儺特徵的“跳嶺頭”習俗,其最早文獻見於明嘉靖版《欽州志》卷一《風俗》中:“八月中秋,假名祭報。裝扮鬼像於嶺頭,跳舞,謂之跳嶺頭。男女聚觀,唱歌互答,因而淫樂,遂假夫婦,父母兄弟恬不為怪。”據靈山縣秦屋山村老藝人黃業高、秦賓緣介紹,該村自秦允函、黃志能立廟、立社起,就開始在村場跳嶺頭了。據秦家族譜,秦允函距今已有十七代,如按每代二十年推算,秦屋山村的“跳嶺頭”至少有三百四十年。

主要內容

儺戲內容豐富、形式多樣。表演內容大致有“設壇”、“開壇”、“跳日午”、“跳三師”、“扯大紅”、“跳四師”、“跳忠相”、“滅妖精”等戲段組成,通常取材於神話傳說、民間故事和戲曲故事。以頌鼓、銅鑼為主要打擊樂器,節奏明快有力,起伏跳躍,富於藝術性。欽州各鄉鎮現都保留有多個儺班和風格各異、豐富多彩的近百個傳統節目。

儺戲有四人、八人、十二人三種。表演者身著古裝,頭戴帽子,臉掛麵具,手執刀、斧、戟、劍、棍、鋤、鏟之類的農具兵器。戲中人物栩栩傳神,表演時而詼諧有趣,圍觀的人群經常會因為表演者口語化的幽默說詞而暴發出一陣陣爽朗的笑聲;時而神秘詭異,整個山坡充滿了陰森森的氣氛,不由讓人起一身雞皮疙瘩。

表演儺戲時由村民們扮演的儺神要戴上各具象徵意義的面具,面具是木雕的,既有宗教人物,如開山、鍾馗等,也有世俗人物,如儺公、儺婆等。在儺戲中,面具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儺戲造型藝術的重要手段,也是儺戲最為重要、最為典型的道具。演員佩戴面具是儺戲區別於其他戲劇的重要特徵。其造型,往往因角色的不同而有差異,其表現手法主要以五官的變化和裝飾來完成人物的剽悍、兇猛、猙獰、威武、嚴厲、穩重、深沉、冷靜、英氣、狂傲、奸詐、滑稽、忠誠、正直、剛烈、反常、和藹、溫柔、妍麗、慈祥等等性格的形象塑造。

文化價值

2006年,“跳嶺頭”被確定為廣西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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