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價

跳價是在2009年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火爆下引發出來的一個辭彙,2009年中國房地產市場漲價不斷,今天這個價錢,明天就有可能漲到另一個價錢,很多二手房房東更是在眾多買房人中不斷提高價錢來獲取更多的利益,且漲價的幅度也非常大,很多人將這種漲價稱之為跳價,指的是並不是按照一定的規律上升的,房價是按一個個台階跳上去的。

表現

上海二手房交易上海二手房交易

許多樓市炒家在行情火爆的時候變得十分強勢,面對眾多的購房者詢價時,隨意開價,價格不僅和掛在中介公司的價格存在很大差異,而且在和購房者達成意向協定之後,也經常無理由地要求大幅加價,甚至不惜違約,誇張者一個月內居然在一次交易中連續四次跳價。業內人士指出,正是這種炒家的行為,導致購房者產生巨大的心理恐慌,儘管二手房在高價位成交有限,有些二手房交易在跳價後甚至根本沒有成交,但卻給購房者一種心理暗示:房價還將持續上漲。

現狀

上海房價大幅飆升的同時,絕大部分的普通購房者,已經越來越難以承擔當前的房價。
某房產中介的記錄顯示,在婚房需求中,只有比例不到40%的新人表示會真正拿錢購房,而目前大部分婚房購置的預算一般不超過90萬元。一份統計則顯示,80後的70%的新人多選擇在上海中環附近購買二房或三房,而心理價位則停留在80萬元以下。
而一個不容迴避的現狀是,高起的房價讓租房性價比突出,這影響了很多年輕人的觀念。以上海外環區域某樓盤為例,兩房80平米左右目前總價90萬元,若租住該房,每月租金3000元/月。若商業貸款買房,首付3成,其餘用等額本息法還貸,以20年計,每月需要還款4613.3元,比租金多出1600多塊錢。這使得一些年輕人放棄了購房念頭,改為租房住。

法規

2007年,上海曾出台過打擊捂盤的相關措施。2009年該規定還被重申。但一業內人士表示:“至今為止,很少聽說有開發商捂盤受處罰的,政策的執行力應進一步加強。另外,對有房不賣這種‘囤積居奇’行為,後果嚴重者,建議給予‘封盤’處罰”。

購房者對策

預付訂金

看中房子後趁業主還沒“跳價”先付訂金。這招很管用,因為即便業主事後有心“跳價”,也會考慮已收訂金,“跳價”就要依規定作出賠償。一些中介業務員反映,現在帶現金看房的客戶越來越多。

提高訂金金額

另一招是加大訂金的金額。有的購房者把訂金從2萬元提高到10萬元,以此增加業主“跳價”的違約成本。不少購房者發現,即便交了訂金還是會碰上業主“跳價”。於是,有人就追加訂金金額,少則5萬元,多則10萬元。因為中介一旦將訂金轉到業主手上,並且簽定金契約,訂金就成為定金。業主如果“跳價”,購房者就可以要求對方依定金罰則雙倍返還定金。

倒簽契約

2009年4月份開始,隨著二手房賣家的跳價風重新颳起,“倒簽契約”的做法頻頻出現在上海二手房市場。所謂“倒簽契約”,就是賣家和中介機構 事先約定一個賣家單邊滿意的出售價格,然後中介與賣家單方面訂立一份買賣契約,在這份契約中將最終成交價格事先確定下來,然後由中介根據這一價格來尋覓潛 在的買家。由於這一做法有別於傳統的先撮合買賣雙方再簽署契約的正常買賣流程,業內將其稱為“倒簽”。

事實上,“倒簽契約”的做法最受益的無疑是買家和中介公司。對買家來說,“倒簽契約”上的價格往往是令人滿意的;從中介的角度,業務員也不會因為房東頻繁跳價而夭折許多可能完成的業務,在成交率提高的同時,可增加佣金收入。
但是,房東對這一做法的接受度到底有多高仍存在疑問。同時,如果中介最終以高於約定的價格成交,溢價部分又該如何分配,也是待解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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