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起草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二)研究全區的人口發展戰略,根據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全區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制定下達各鎮(街道)年度人口與計畫生育各項指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抽樣調查,進行全區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執法檢查,查處計畫生育違法案件;制訂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三)受區委、區政府委託,負責制訂、下達各鎮(街道)和各部門的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指標,並進行檢查、督促、考核、評比和責任兌現獎罰。(四)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落實有利於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相關經濟社會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問題實行綜合治理。(五)制訂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性的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生育觀念。(六)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訂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指導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以避孕節育和生殖健康服務為主的計畫生育優質服務,以及藥具發放管理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組織實施節育併發症鑑定及標準併發症免費治療項目;病殘兒鑑定的審核上報;再生育子女的審批;特殊生育審核;獎勵扶助確認等工作。(七)制訂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全區計畫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下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八)負責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聯繫協調公安、工商、交通、人勞社保、衛生、民政、建設規劃、發展計畫等有關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職責,負責跨省、市、縣(市、區)之間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協調工作,促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九)制訂全區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組織實施;承擔全區計畫生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有關工作。(十)負責實施並監督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的貫徹實施;指導全區計畫生育系統信訪工作,受理並查處計畫生育信訪案件。(十一)指導計畫生育協會工作。(十二) 調查研究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前瞻性、綜合性的重大問題,總結推廣經驗,檢查指導各地計畫生育工作,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承辦市人口計生委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機構設定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
負責起草、制訂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制定階段性工作計畫,協調有關部門齊抓共管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起草、制訂區政府對有關部門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目標和年度考核意見;負責管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上門服務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辦公地點:騰達路1991號三角陳大樓7樓
計畫生育協會
根據計生協會發展規劃,制訂階段性工作計畫,指導、督促鄉鎮(街道)做好計生協會工作;及時了解基層計生協會工作的開展情況,做好統計和信息反饋;負責編印《協會信息》和征訂、發行協會有關宣傳品,負責協會有關文稿的起草和檔案資料的整理;辦理局領導和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為局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以及文秘、檔案、信息、保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內外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辦檢查;負責人口計生隊伍建設、教育培訓以及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基層規範化管理和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人口計生系統的行風建設工作;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計畫生育各種經費的管理使用及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接待、車輛使用等行政後勤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計畫生育執法大隊
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協助有關單位向戶籍人口和育齡流動人口提供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服務;對違反計畫生育規定的本地戶籍人口和流動人口依法予以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和不履行國家、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行政處罰。法規宣傳科
負責貫徹執行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組織開展執法檢查;依法規範全區計畫生育辦事程式和執法程式,承擔行政複議及行政許可職能;指導、督促鎮(街道)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查處計畫生育違法案件,徵收社會撫養費;負責監督全區違法生育社會撫養費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好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抓好計畫生育宣傳網路建設,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協調宣傳、教育、文化、廣電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抓好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的落實;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有利於計畫生育工作的相關經濟社會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問題實行綜合治理;負責辦理再生育子女的審批;負責獎、特扶對象獎勵扶助經費的審核;制定全區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綜合治理工作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綜合治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統計科技科
負責全區人口預測,編制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制定下達各鎮(街道)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項指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組織對各鎮(街道)執行情況的檢查評估;負責實施並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的貫徹實施;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統計執法檢查,定期進行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分析,組織有關課題研究;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和計算機網路建設及管理工作;按照國務院《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規範和管理;負責計畫生育優質服務的規劃與規範;負責監督、指導計畫生育技術、藥具的推廣使用;負責免費避孕節育技術服務經費的審核;負責節育手術併發症鑑定的組織協調及核准免費治療項目;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和孕前優生檢測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監督全區計畫生育手術經費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計畫生育宣傳技術指導站
一是宣傳教育。開展人口理論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宣傳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和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科學知識,指導基層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二是技術服務。開展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的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參與和指導鄉、村環情、孕情監測和管理;開展節育手術和有關技術業務工作;對下級計畫生育服務站進行技術業務指導;會同衛生部門做好節育手術後併發症的防治、鑑定、管理工作及獨生子女病殘兒童鑑定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推廣避孕節育、優生優育新技術和新方法;開展力所能及的計畫生育套用科研工作。三是避孕藥具管理。負責全區避孕藥具的計畫管理和發放;指導基層避孕藥具工作,並作好隨訪觀察。四是培訓工作。負責制定培訓計畫,對基層計畫生育幹部進行培訓,加強業務指導。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科
負責貫徹實施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法律、法規;負責檢查、指導全區流出、流入人口的《婚育證明》的發放、查驗工作;負責開展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生殖健康和技術服務等工作,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監督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四項手術經費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匯總,指導鎮(街道)、村(居)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台帳,健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檔案,掌握流動人口的婚育狀況;會同公安、工商、人勞社保、衛生、建設規劃、交通、民政等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職責;負責跨省市地之間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協調工作,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實行綜合治理;指導企業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指導鎮(街道)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調查研究,根據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的辦法和建議;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全員人口信息資料庫處理中心
負責全區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個案信息採集、錄入、維護、更新,信息綜合分析、研究以及信息交換等相關工作,與衛生、公安、人事勞動保障等部門以及鎮(街道)的人口信息資源進行對接、實現共享。利用資料庫的各項信息來服務、指導人口計生工作,定期分析人口信息數據,為政府綜合決策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葉彬彬:主持全面工作。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楊金民:協作局長工作,分管信訪、群團紀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羅旭晨: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計生協會、指導站、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輝軍: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法規宣傳科、辦公室、財務。
黨組成員李瑞輝: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執法大隊、統計、考核、基層基礎、全員人口信息化建設。
黨組成員孫平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