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鳳詔

趙鳳詔(?~1718)

清代官吏。江蘇武進(今常州)人。進士出身,清康熙三十三(1694)年出任沁水知縣,當時沁水縣內連年自然災害,民不聊生,流亡遍野,他未經奏準就擅自做主緩徵和減免田賦,召回流民發展生產,減災自救,鼓勵和獎賞種子、農具、耕牛,深受百姓擁護。在任上,嚴厲禁止官員賭博、搜刮民財,提倡植桑養蠶,、興修水利,浚河灌溉,發展農業生產。沁水泛濫之時,他身先士卒,在河中巡視,先後寫有《嚴禁賭博》、《革除陋規》、《改浚城河記》等。後升為平陽知府遷大同知府、太原知府等官職。其父趙申喬(1644~1720)字松伍,又字慎旃,官至浙江布政使、尋授戶部尚書。史稱第一清官,深得康熙帝的寵幸。鳳詔卻未能傳承父輩清廉之風,他在太原知府任上,因參與了貪污巨案,被彈劾為主要案犯之一,先後貪污銀兩達30萬兩(一說為40萬兩),被康熙帝斥之為“天下第一貪官”,於康熙五十七年(1718)二月二十三日問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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