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洪興

趙洪興

趙洪興,男,漢族,1956年3月生,中共黨員,吉林省德惠市人,研究生學歷。曾任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副廳級)。 2015年4月,趙洪興因受賄、濫用職權被雙開。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吉林省司法廳黨委成員、副廳長。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4年05月3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趙洪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4年8月1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趙洪興的省司法廳副廳長職務。

立案偵查

2014年12月,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趙洪興(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雙開處分

2015年4月9日,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對吉林省司法廳原副廳長、黨委委員趙洪興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趙洪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與他人通姦。其中受賄、濫用職權問題涉嫌犯罪。

趙洪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趙洪興開除黨籍處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趙洪興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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