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某誤子

5.尋:不久。 6.或:有的。 8.乃:是。

原文:

趙某者,吳①人也。家富多藏,有子三。三子皆不學無術,恃②父多金,朝夕揮霍,不務正業。有一叟相勸,曰:“爾之子,俱游手好閒,一旦爾歿,將何以自食?當戒之從學,而後自立。”趙某勿之聽,恣③子放蕩。尋趙某卒,其家財盡。三子者,或乞食於街市,或盜竊於鄰人,或餓仆於路側。人曰:“此乃自食惡果也!” 然豈非其父之計短也!

注釋:

1.吳:古地名,今江蘇蘇州一帶。
2.恃:倚仗。
3.恣(zì):放任。
4.俱:都。
5.尋:不久。
6.或:有的。
7.仆:向前倒下。
8.乃:是。
9.戒:同“誡”
10.叟:老人 
11.逝:去世
12.當:應當
13.弗:不
14.益:更加
15.然:然而
16.豈:難道
17.計:計畫、策略
18.術:學問,也可指技術
19.竭:竭盡,用盡
20.歿:死(亦作“沒”)

譯文:

有個姓趙的吳國人,家裡很富有,有很多收藏品,三個兒子。他的兒子們沒有任何學問,倚仗父親有錢就每日不務正業。有一位老人勸他,說:“你的兒子們都遊手好閒,一旦你死去,他們怎么能靠自己的力量生活?應當讓他們學習本事,然後才能獨立生活。”趙某不聽他的勸告,放縱兒子們。不久趙某死了,資產都空了,三個兒子有的在街市中乞討,有的偷鄰居的東西,有的餓倒在路邊。人們都說:“這是自作自受啊!”這難道不是他們父親的短淺嗎!

啟發:

做父母的要以此為戒,不要太過於溺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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