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東平

趙東平

另一件是1998年以來對國有商業銀行注資、剝離不良資產、股份制改造等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 1998年,人民銀行在廣東省開展清分試點工作,當時正在人民銀行總行任職的趙東平直接參與了這項工作的組織。 “1999年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是當時推進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必然選擇。

現年54歲的趙東平,曾擔任銀監會辦公廳主任。半年前,趙東平被派至黨校學習,並任銀監會系統工會的負責人。據了解,趙東平曾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任職,隨後由中紀委派至人民銀行做監察工作,以前曾任中央金融工委辦公廳主任。
(圖)趙東平趙東平

生平大事

在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總裁趙東平的從業生涯里,有兩件事最令他記憶猶新。

一件是1998年人民銀行在廣東省開展的“清理信貸資產、改進貸款分類”(簡稱“清分”)試點工作;

另一件是1998年以來對國有商業銀行注資、剝離不良資產、股份制改造等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

1998年,人民銀行在廣東省開展清分試點工作,當時正在人民銀行總行任職的趙東平直接參與了這項工作的組織。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這讓我們進一步看到了防範金融風險的嚴峻性和緊迫性。”據趙東平回憶,這年11月第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隨後中央下發了《關於深化金融改革,整頓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的通知》。根據這一檔案精神,為了摸清我國銀行業的家底,經國務院同意,人民銀行決定在全國銀行業開展信貸資產清分工作,並首先在廣東省進行試點。

“應該說,我們對這項工作是下了大力氣的。”趙東平告訴記者,試點工作從1998年5月5日開始到8月中旬結束,歷時三個多月,參與工作人員近兩萬人。

重要的是,通過清分試點,首次引進了國際上通行的貸款質量“五級分類”方法,基本摸清了貸款的實際風險狀況,揭示了銀行業在體制、機制和信貸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矛盾,為接下來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加速和深入推進,打下了基礎。

“當時對廣東省內國有商業銀行清分試點的結果,是"次級、可疑、損失"三類不良貸款合計占比達57%,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深化改革、化解風險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緩。”

而根據分析,形成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與國有銀行多年未解決的歷史包袱,在轉軌過程中體制機制的矛盾,以及各方面管理上的不到位都有關係。因此接下來國家從治標和治本兩方面入手,先後對國有商業銀行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

在財務重組方面,1998年發行2700億元特別國債用於補充四家國有銀行資本金;1999年將1.4萬億元不良資產剝離給新組建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自2003-2005年,先後動用60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分別向中國銀行(601988,股吧)、建設銀行(601939,股吧)和工商銀行(601398,股吧)注資,並再次向資產管理公司剝離不良資產達7300億元。

在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管方面,自1998年起取消對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規模限額控制,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實行審慎會計原則、全面推行貸款質量五級分類制度和銀行信息披露辦法,派駐監事會強化財務監督和業績考核;2003年銀監會正式成立並專司對銀行業的監管等。

在體制機制轉換方面,本著把國有商業銀行建設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總體目標,自2004年以來先後對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完善治理結構、推進建立現代商業銀行管理制度,並成功上市。目前農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革工作也已全面啟動。

而作為長城資產公司的主帥,無論出於職責與實踐所系,還是憑藉金融家的深入思考,趙東平都認為,應該充分肯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運作及其發揮的重要作用。

“1999年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是當時推進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必然選擇。”趙東平說:“在當時的特定歷史條件下,我們也沒有時間、沒有能力做其他選擇。”

當時,業內的共識是:面對亞洲金融危機的侵襲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國內金融市場必須如期開放的要求,要儘快解決長期累積在國有銀行體系內的巨額不良資產,推進國有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實行股份制改造,顯著提高國有銀行的資信等級和投資價值與競爭力,最簡便、最可行的選擇,就是成立資產公司,實行“好銀行”和“壞銀行”的分離,這也是世界上所有國家解決銀行業不良資產,應對金融危機的通行模式。

資產公司成立時,國家明確賦予了其三大使命,即“防範化解銀行業風險,支持國有企業改制脫困,最大限度地保全資產和減少損失”。應該說,十年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工作成效是顯著的。

首先是防範和化解了金融風險,支持了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在國有銀行改革發展中,兩次將長期累積在銀行體系中的巨額不良資產剝離出來,由資產公司實行專業化處置,實現了“好銀行”與“壞銀行”的分離,從根本上降低了國有銀行的經營風險,減輕了國有銀行的歷史包袱,促使國有銀行信貸資產質量和財務狀況明顯好轉,使國有銀行建立一個符合商業化標準的資產負債表成為可能,為加快國有銀行改革和發展,維護金融穩定創造了前提條件。

其次,支持國有企業實現了“三年改革與脫困”目標。按照國家政策安排,四家資產公司先後與近600戶國有重點企業簽訂了債轉股協定,轉股金額近4000億元,使這些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顯著下降,財務負擔大幅減輕,經營狀況明顯改善。短短三年時間,大部分債轉股企業實現了扭虧為盈。“三年改革與脫困目標”順利實現。同時,還推動企業轉換了經營機制,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

其三,超額完成了國家核定的資產處置與現金回收目標任務,最大限度地保全了國有資產。資產公司通過綜合運用訴訟、轉讓、併購、重組、置換、租賃、破產清償、資產證券化等多種方式及組合,初步探索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不良資產處置回收路子。

截至2006年底,四家資產公司第一次政策性收購的1.4萬億元不良資產,已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基本處置完畢(政策性債轉股除外),並都超額完成了財政部下達的現金回收責任目標,其中長城公司完成現金回收目標計畫的125.4%。

如果沒有資產公司制度安排,就沒有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革和公開上市;就沒有國有企業的改制脫困;就沒有數千億元不良資產的最佳化配置和重組;就沒有中國不良金融資產交易市場的形成和發育;就不可能有全國範圍內的集中起訴、執行和打擊逃廢債統一行動,就不可能有金融秩序的好轉和社會信用關係的重建。”趙東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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