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從事藝術法和藝術管理方面研究,曾參與若干藝術界法律實務,並撰寫數十篇相關理論文章。
出版有《美術作品作者財產權益保護研究》等著作,在《光明日報》等刊物發表《打通3D消費瓶頸》、《創新傳播路徑,塑造一帶一路中國文化形象》、《藝術授權在中國的困境及出路》等論文多篇。主持文化部《關於推動文化產業展會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文化部《第九屆中國(義烏)文化產品交易會轉型升級效果評估報告》、《北京市精品創作扶持專項資金項目可行性報告》、北京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文學作品轉化為影視作品的機制研究》、《淮海經濟區文化中心建設行動綱要規劃》、《巴彥淖爾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天津市文化廣播影視局《“十三五”發揮天津文化資源優勢,促進京津冀文化協同發展研究》、《徐州市沛縣文化發展規劃》。
參與全國人大、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委託的《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立法研究、草案起草及文化部委託的《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標準》制定等研究課題。參與《新型城鎮化與文化發展研究報告》課題。2014年1月,《新型城鎮化與文化發展研究報告》出版後,引發了社會各界及廣大媒體的廣泛關注,由總理辦公室批轉至國家發改委,並作為重要理論成果納入國家“十三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的編制內容。參與的其他國家級規劃有《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規劃》(唯一國家文化產業實驗區)、《“一帶一路”文化發展規劃》、《瀋陽棋盤山文化產業園發展規劃》(國家級示範園區)、《寧夏星海湖國家文化產業試驗園區概念規劃》(國家級實驗園區)、《天津濱海新區文化產業規劃》、《衢州儒學國家文化產業試驗園區產業規劃》。其中,任“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思路與舉措研究報告主筆,參與建設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的規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