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跡
1982年秋,趙國軍到前進村村辦磚廠工作,初到磚廠當了粉灰工。他工作積極,表現突出,1983年被定為燒窯工。他為了儘快掌握燒窯技術,每天提前 1個小時上班,虛心向老師傅請教,苦心鑽研,很快掌握了燒窯技術,接著他又主動去找廠領導要求去乾又髒又累的推煤活。1983年被評為磚廠和區先進個人,1984年又被評為龍鳳鄉先進民兵。1984年8月 7日下午1時,他完成一天推煤工作任務,走到了前進村西北泡,突然聽到水中傳來呼救聲。在這緊要關頭,趙國軍毫不猶豫地跳下水去,奮力將那位落水少年拖上岸來。忽然附近 100米處又傳來呼救聲。原來是農牧場三隊女社員莊連華、劉芳和13歲的戰洪海落水遇難。趙國軍見此情景,不顧疲勞,又向出事地點飛奔過去,跳入水中,抓住一位婦女往岸上拖時,由於精疲力竭,慢慢沉入水中。當人們趕來奮力將落水婦女劉芳救上岸來時,趙國軍及另外一位婦女和一位少年再也沒有露出水面。趙國軍為了搶救他人獻出了自己年輕的生命。當時年僅19歲。
追授烈士
中共大慶市龍鳳區委員會召開大會表彰他的先進事跡,授予“優秀共青團員”稱號。並號召全區人民向他學習。1984年11月9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發文追認他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