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紹興市越城區民政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協調各科室和直屬單位工作;組織協調民政行政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有關檔案的起草工作;制訂民政工作年度計畫;負責全局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區性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文秘、調研、信息、宣傳、督查、檔案、信訪、文印、保密、保衛、辦公自動化、信息化網路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和公務接待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民政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的考核、政審和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勞動工資、保險福利、職稱考評聘任、技工等級考核等工作;負責全局崗位目標責任制的建立和檢查、考評工作;負責民政系統評比表彰工作;負責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計畫的編制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負責民政事業費年度計畫的編制和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負責民政事業經費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區民政業務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控購物資和財務結報工作;負責局屬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負責民政系統計畫、財務、統計、審計業務的指導、監督和培訓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負責擬定全區社區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街道(鎮)開展社區建設工作;負責社區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社區工作準入、督查;負責社區工作者的培訓教育和管理;負責社區居委會的設立、變更、撤銷工作;參與新建社區的規劃、設計和綜合驗收;調查研究、指導社區居委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社區服務,開展督查和總結、評比、表彰等工作,指導全區社區共建工作;調查研究村改社區工作並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委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培訓村委會主任工作;負責村民委員會設立、變更、撤銷等工作。
社會事務科
負責起草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有關檔案;負責本區社團、地方性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工作;監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查處社團組織和民辦非企業的違法行為,查處非法民間組織;協調各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工作;負責局屬社團的管理工作;負責老齡工作,制訂全區老齡工作規劃,指導全區開展尊老敬老活動;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查和調處區域邊界爭議;負責管理指導社會福利企業管理辦公室和區婚姻登記處工作;配合殯葬管理工作。
辦事指南
補領婚姻登記證設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婚姻登記條例》(國務院令第387號)
3、《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民發〔2003〕127號)
受理條件: 1、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證件,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3、補領結婚證時當事人雙方應持下列證件和證明:(1)結婚登記原始檔案;(2)雙方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和無戶口簿的必須出具戶籍證明);(3)3張大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4、補領離婚證時應持下列證件和證明:(1)離婚登記原始檔案;(2)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和無戶口簿的必須出具戶籍證明);(3)2張2寸單人近期免冠照片;
材料明細: 1、聲明書(登記處提供);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4、婚姻登記檔案(原件)(註:越城區婚姻登記處存放當年的婚姻登記檔案,往年的檔案按規定已移交紹興市檔案館)
5、照片(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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