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漁政局(越南語: Kiểm Ngư Việt Nam)成立於2013年1月,隸屬於農業和農村發展部(越南語: Bộ Nông nghiệp và Phát triển nông thôn)水產總局(越南語: Tổng cục Thủy sản)。
越南漁政局配備公務船執行海上任務,是越南行使海上國家管理職能的代表機構。 該局有權對在“越南海域”進行捕魚作業的本國和非本國的個人與船隻採取罰款或是禁止捕獵等措施。
越南漁政局的重點任務是檢查、巡邏、監控個人或公司在進行水產資源開發與保護工作時是否遵守越南法律規定。除了有權對非法作業者進行處理之外,這支特殊力量還被授權對在所謂越南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內進行非法活動的外國船隻登船檢查。
據越南“年輕人線上”網站報導,越南政府近日簽發命令,從9月15日起,越南漁政監管部隊管轄下的所有船隻都將配備武器。漁政部隊人員將配發手槍、衝鋒鎗和子彈,漁政船隻將配備輕機槍、機槍、14.5毫米口徑機槍和子彈。中國海洋發展研究會研究員郁志榮3日告訴《環球時報》,漁政船配備武器違反國際慣例,越南此舉是心虛的表現。一般來講,漁政船的行政執法目標是漁船的違法行為,因為漁民沒有武器,所以漁政船也不應該配備殺傷性武器。中國漁政雖然已劃歸中國海警,但也沒有配備武器,只在特殊情況下使用高壓水槍。
據“年輕人線上”8月1日報導,越南政府7月29日簽發的76號令修正了目前關於漁政船使用武器的條例,並對使用武器的條件作出規定。越南漁政部隊今年4月在峴港正式亮相,任務是監測、控制和處理違反越南漁業法規的行為。報導稱,中越政府船在發生衝突時,越南漁政的多艘船隻被中國船隻用高壓水槍衝擊。
郁志榮說,去年7月,中國海警局成立。從法律上講,海警屬於海上警察力量,是可以配備武器的。但實際上,中國的很多海警船還是之前的漁政船和海監船,所以也沒有配備武器。他認為,越南給漁政船配備武器不合常理,此外,越南還有正式的海警部隊。如果越南這一規定開始實施,必須提醒中國漁民保持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