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利差

超額利差:是指基礎金融資產的利息與證券的利息的差額。

指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總收益減去證券化應支付的利息,必要的服務費和違約等因素造成的壞賬損失後的超額收益。它是承受損失的首要防線,當超額利差為負時,表明現金流已明顯不足,這時需要動用其它形式的信用增強措施。

所以超額利差是評估資產池的信用狀況的最重要的指標.證券化產品到期時,最後剩餘的超額利差一般由發起人獲得,而發起人同時也扮演資產管理服務機構的角色,因此為獲得儘量多的超額利差,發起人有動力執行好賬款回收的服務職能。

超額利差除了能夠彌補基礎資產現金流遭受的違約損失,有時還設立專門的子賬戶,儲備一定的金額,來防範發起機構和資產管理服務機構的運營風險,如服務轉移,混同,抵銷和流動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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